# NTPU-CR-10422 已決標公告

國立臺北大學綜合體育館暨活動中心新建工程

國立臺北大學 決標日:105/03/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505,845,000
原始預算
$ 636,041,011
底價金額
$ 606,355,560
決標折數
83.4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大學
機關代碼 3.10.3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鍾天祥
聯絡電話 (02)86741111#66273
機關代碼 3.10.34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大學
機關地址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聯絡人 鍾天祥
聯絡電話 (02)86741111#66273
傳真號碼 (02)86718044
電子郵件信箱 alanfei@mail.ntp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37,418,454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7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總務處採購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工本費新台幣2,000元整(僅提供電子檔案,無書面資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12/24 09:30
開標時間 104/12/24 10:30
開標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行政大樓4樓第四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5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三峽校區行政大樓1樓公文交換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70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僅得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擇一方式參與,所組施工團隊擇一組資格,且投標廠商須為符合政府登記合格之: 第一組:施工團隊基本資格 1.建築工程:甲級(等)綜合營造業。 2.水電工程:甲級(等)電氣承裝業。 3.空調工程:甲級(等)冷凍空調工程業。 第二組:施工團隊基本資格 1.建築工程:甲級(等)綜合營造業。 2.水電工程:甲級(等)電氣承裝業及甲級(等)自來水管承裝業。 3.空調工程:甲級(等)冷凍空調工程業。 並具備合格證件,無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情形者。 (一)單獨投標:投標廠商須符合任一組施工團隊「基本資格」所列各項條件。 (二)共同投標: 1.本採購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 2.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各別須符合「基本資格」所列各項條件。 3.參與共同投標廠商應依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資格注意要點」辦理,並簽署「共同投標協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已訂定審查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等審查條件辦理評定廠商履約能力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購領方式: (一)領購時間:公告日起至104年12月24日上午09時30分止。 (二)工本費:全份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0元整(僅提供電子檔案,無書面資料),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三)親自領購:請於領購期間之上班日(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14至17時)內,先至國立臺北大學總務處出納組(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繳費後,憑收據至採購組領標,逾期概不受理。 (四)電子領標,工本費新台幣500元整。 本次招標作業為提高廠商投標意願,本校檢討修訂部份招標文件內容,以增進採購效率,如下: 1.投標標單中有關土石方外運折價部份,修訂為校內堆置處理,本校自行拍賣,減少對主建築工程施工之影響。 2.審查項目之"施工團隊之實績"部份,將其實績內涵明確定義,並修訂其配分比率,避免文義不明,影響廠商備標及投標意願。 3.考量物價有可能下行之情事,爰將契約中有關物價調整方式修訂為"不依物價指數變動情形調整工程款",降低廠商施工成本,俾增加投標意願。 4.第7次開標作業之廠商家數,依相關規定不受3家以上投標廠商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4/12/24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大學
機關代碼 3.10.3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鍾天祥
聯絡電話
(02)86741111#66273
機關代碼
3.10.34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大學
機關地址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聯絡人
鍾天祥
聯絡電話
(02)86741111#66273
傳真號碼
(02)86718044
電子郵件信箱
alanfei@mail.ntp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37,418,454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7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總務處採購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工本費新台幣2,000元整(僅提供電子檔案,無書面資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12/24 09:30
開標時間
104/12/24 10:30
開標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行政大樓4樓第四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5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三峽校區行政大樓1樓公文交換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70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僅得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擇一方式參與,所組施工團隊擇一組資格,且投標廠商須為符合政府登記合格之: 第一組:施工團隊基本資格 1.建築工程:甲級(等)綜合營造業。 2.水電工程:甲級(等)電氣承裝業。 3.空調工程:甲級(等)冷凍空調工程業。 第二組:施工團隊基本資格 1.建築工程:甲級(等)綜合營造業。 2.水電工程:甲級(等)電氣承裝業及甲級(等)自來水管承裝業。 3.空調工程:甲級(等)冷凍空調工程業。 並具備合格證件,無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情形者。 (一)單獨投標:投標廠商須符合任一組施工團隊「基本資格」所列各項條件。 (二)共同投標: 1.本採購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 2.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各別須符合「基本資格」所列各項條件。 3.參與共同投標廠商應依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資格注意要點」辦理,並簽署「共同投標協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已訂定審查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等審查條件辦理評定廠商履約能力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購領方式: (一)領購時間:公告日起至104年12月24日上午09時30分止。 (二)工本費:全份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0元整(僅提供電子檔案,無書面資料),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三)親自領購:請於領購期間之上班日(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14至17時)內,先至國立臺北大學總務處出納組(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繳費後,憑收據至採購組領標,逾期概不受理。 (四)電子領標,工本費新台幣500元整。 本次招標作業為提高廠商投標意願,本校檢討修訂部份招標文件內容,以增進採購效率,如下: 1.投標標單中有關土石方外運折價部份,修訂為校內堆置處理,本校自行拍賣,減少對主建築工程施工之影響。 2.審查項目之"施工團隊之實績"部份,將其實績內涵明確定義,並修訂其配分比率,避免文義不明,影響廠商備標及投標意願。 3.考量物價有可能下行之情事,爰將契約中有關物價調整方式修訂為"不依物價指數變動情形調整工程款",降低廠商施工成本,俾增加投標意願。 4.第7次開標作業之廠商家數,依相關規定不受3家以上投標廠商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4/12/2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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