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mychen@nkfust.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4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 總務處營繕及環境安全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親領之文件、圖說工本費為每份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應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及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其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為:建築師證書(建築師事務所)或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室內裝修業務者)、開業證書或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應將各證書原件影印本乙份,連同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切結書正本及電子領標憑證,附於本採購案之『廠商資格審查表』後裝訂,裝入不透明證件封內密封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親領之文件、圖說工本費為每份新台幣200元整,親自購領者以現金或郵政匯票(抬頭: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繳納。2.電子領標為每份100元整(不含系統使用費及文件代收費)。
裝封與送件方式及地點
1.請將應徵書圖及簡報光碟裝入不透明信封或容器內密封之,信封或容器外請標示「書圖封」字樣,並書名廠商名稱、地址、電話、標案名稱及採購案號。2.前項「書圖封」再隨同「證件封」置於不透明信封或容器內密封之「總標封」內,並書名廠商名稱、地址、電話、標案名稱及採購案號,以郵遞或專人於招標公告規定之截止收件日前,寄(送)達本校行政大樓三樓總務處營繕組收(地址:824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領取收據後完成投標,為便利查考,郵件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自行估算送達時間。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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