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B1071221 已決標公告

資訊大樓西側教室整修改建工程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決標日:107/12/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米達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500,000
原始預算
$ 7,070,459
底價金額
$ 6,950,000
決標折數
93.5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10.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作昇
聯絡電話 (08)7703202#6097
機關代碼 3.10.3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
聯絡人 廖作昇
聯絡電話 (08)7703202#6097
傳真號碼 (08)7740326
電子郵件信箱 jason@mail.npust.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2 17:00
開標時間 108/01/03 10:00
開標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本校行政中心三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本校總務處總務長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60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摘要:(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為經主管機關註冊合格之室內裝修業、土木包工業(增資後)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以有效合格之證件為資格之依據),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二、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包含: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如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為資格不符)。 2.相關行業登記證(室內裝修登記證或營造業登記證)。 3.當年度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最近3年內無退票證記錄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7.切結書、具結書。 8.押標金:35萬元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契約總價之百分之十。 二、文件圖說費:新台幣100 元整(不提供現場領標)。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 四、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校總務處總務長室。 五、開標地點:本校行政中心三樓第一會議室。 六、履約期限:決標日起7日內訂約,簽約次日開工,開工日起60日曆天完工。(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民俗節日、全國性選舉投票日及各級主管機關臨時公布放假者均不得展延)。 七、其他:請詳閱招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0.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作昇
聯絡電話
(08)7703202#6097
機關代碼
3.10.3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
聯絡人
廖作昇
聯絡電話
(08)7703202#6097
傳真號碼
(08)7740326
電子郵件信箱
jason@mail.npust.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2 17:00
開標時間
108/01/03 10:00
開標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本校行政中心三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本校總務處總務長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60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摘要:(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為經主管機關註冊合格之室內裝修業、土木包工業(增資後)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以有效合格之證件為資格之依據),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二、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包含: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如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為資格不符)。 2.相關行業登記證(室內裝修登記證或營造業登記證)。 3.當年度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最近3年內無退票證記錄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7.切結書、具結書。 8.押標金:35萬元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契約總價之百分之十。 二、文件圖說費:新台幣100 元整(不提供現場領標)。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 四、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校總務處總務長室。 五、開標地點:本校行政中心三樓第一會議室。 六、履約期限:決標日起7日內訂約,簽約次日開工,開工日起60日曆天完工。(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民俗節日、全國性選舉投票日及各級主管機關臨時公布放假者均不得展延)。 七、其他:請詳閱招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02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