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E1121113-11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高低壓供電設備檢驗維護委外服務案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決標日:112/11/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高屏機電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75,000
原始預算
$ 979,692
底價金額
$ 97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10.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8)7703202#6098
機關代碼 3.10.3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8)7703202#6098
傳真號碼 (08)7740326
電子郵件信箱 ywtsou@mail.npust.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校於履約期限及得依契約工項及單價於契約金額50%內(不超過150萬元)辦理增購,並依實作數量計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04 17:00
開標時間 112/12/05 10:00
開標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本校總務處營繕組會議室)(資格開標)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本校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摘要:(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機電顧問公司,並具相關同業公會之會員資格,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包含: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資料代之。自行從網路列印,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無效) 2.當年度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 3.廠商納稅證明:最近1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第1項至第7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6.切結書、具結書。 7.押標金:無。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契約總價之百分之十。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不提供現場領標。 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校總務處營繕組。 四、履約期限:自113年01月0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五、其他:請詳閱招標須知。 六、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七、本案評審委員:蔡孟豪委員、李龍魁委員、林昶名委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2/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0.3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8)7703202#6098
機關代碼
3.10.3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8)7703202#6098
傳真號碼
(08)7740326
電子郵件信箱
ywtsou@mail.npust.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校於履約期限及得依契約工項及單價於契約金額50%內(不超過150萬元)辦理增購,並依實作數量計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04 17:00
開標時間
112/12/05 10:00
開標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本校總務處營繕組會議室)(資格開標)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本校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摘要:(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機電顧問公司,並具相關同業公會之會員資格,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包含: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資料代之。自行從網路列印,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無效) 2.當年度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 3.廠商納稅證明:最近1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第1項至第7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6.切結書、具結書。 7.押標金:無。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契約總價之百分之十。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不提供現場領標。 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校總務處營繕組。 四、履約期限:自113年01月0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五、其他:請詳閱招標須知。 六、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七、本案評審委員:蔡孟豪委員、李龍魁委員、林昶名委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2/04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