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E1080702 已決標公告

台電引進端至國際學院高壓總變電站供電迴路更新工程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決標日:108/07/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于電機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060,000
原始預算
$ 7,221,858
底價金額
$ 7,100,000
決標折數
85.3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10.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鄒耀文
聯絡電話 (08)7703202#6099
機關代碼 3.10.3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
聯絡人 鄒耀文
聯絡電話 (08)7703202#6099
傳真號碼 (08)7740326
電子郵件信箱 ywtsou@mail.npust.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22 17:00
開標時間 108/07/23 09:30
開標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本校行政中心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本校總務處總務長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70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摘要:(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為經主管機關註冊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廠商。(以有效合格之證件為資格之依據),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二、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包含: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資料代之。自行從網路列印,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無效) 2.公司相關行業登記證。(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3.當年度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 4.廠商納稅證明:最近1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7.切結書、具結書。 8.押標金:35萬元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契約總價之百分之十。 二、文件圖說費:新台幣100 元整(不提供現場領標)。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 四、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校總務處總務長室。 五、開標地點:本校行政中心三樓第一會議室。 六、履約期限:決標日起7日內簽約,訂約次日起開工,本工程開工日起70日曆天內完工。(本工期已考量勞工休息日、例假或應放假之日數)。(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民俗節日、全國性選舉投票日及各級主管機關臨時公布放假者均不得展延)。 七、其他:請詳閱招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0.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鄒耀文
聯絡電話
(08)7703202#6099
機關代碼
3.10.3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
聯絡人
鄒耀文
聯絡電話
(08)7703202#6099
傳真號碼
(08)7740326
電子郵件信箱
ywtsou@mail.npust.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22 17:00
開標時間
108/07/23 09:30
開標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本校行政中心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本校總務處總務長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70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摘要:(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為經主管機關註冊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廠商。(以有效合格之證件為資格之依據),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二、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包含: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資料代之。自行從網路列印,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無效) 2.公司相關行業登記證。(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3.當年度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 4.廠商納稅證明:最近1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7.切結書、具結書。 8.押標金:35萬元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契約總價之百分之十。 二、文件圖說費:新台幣100 元整(不提供現場領標)。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 四、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校總務處總務長室。 五、開標地點:本校行政中心三樓第一會議室。 六、履約期限:決標日起7日內簽約,訂約次日起開工,本工程開工日起70日曆天內完工。(本工期已考量勞工休息日、例假或應放假之日數)。(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民俗節日、全國性選舉投票日及各級主管機關臨時公布放假者均不得展延)。 七、其他:請詳閱招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22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