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電子郵件信箱
homleslin@mail.npust.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校圖書館、工學院及生物科技系電梯(共計3部電梯)因故障頻繁,維修次數增加,啟動及停車時車廂會有不平衡的抖動等。考量人員使用安全性及逐年增加保養維護費之成本效益,爰辦理本採購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本校總務處總務長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本校總務處總務長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以有效合格之證件為資格之依據)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電梯安裝工程相關行業廠商,並具相關同業公會之會員資格,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參加之投標廠商應繳驗下列證件影印本但本校得以另行規定增繳之證件。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如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為資格不符)。
2.相關行業登記證(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
3.當年度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最近3年內無退票證記錄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7.切結書、具結書。8.押標金:20萬元整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契約總價之百分之十。
二、文件圖說費:新台幣100 元整(不提供現場領 標)。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
四、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校總務處總務長室。
五、開標地點:本校總務處總務長室。
六、履約期限:詳契約草案第7條履約期 限。
七、其他:請詳閱招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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