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8)7703202分機6097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jason@mail.npust.edu.tw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2/01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2/02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本校行政大樓三樓會議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本校總務處總務長室)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摘要:(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為經主管機關註冊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以有效合格之證件為資格之依據),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二、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包含: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如登記 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為資格不
符)。
2.相關行業登記證(營造業登記證)。
3.當年度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最近3年內無退票證記錄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 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7.切結書、具結書。
8.押標金:60萬元整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契約總價之百分之十。
二、本工程一律為保固3年,保固金為結算總額百分之三。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不提供現場領 標)。
四、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校總務處總務長室。
五、開標地點:本校三樓會議室。
六、履約期限:決標日起7日內訂約,簽約次日開工,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完工。(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民俗節日、全國性選舉投票日及各級主管機關臨時公布放假者均不得展延)。
七、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八、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九、其他:請詳閱招標須知。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1-20T17:24:25+08:00
電子郵件信箱
jason@mail.npust.edu.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本校行政大樓三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本校總務處總務長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摘要:(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為經主管機關註冊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以有效合格之證件為資格之依據),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二、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包含: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如登記 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為資格不 符)。 2.相關行業登記證(營造業登記證)。 3.當年度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最近3年內無退票證記錄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 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7.切結書、具結書。 8.押標金:60萬元整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契約總價之百分之十。 二、本工程一律為保固3年,保固金為結算總額百分之三。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不提供現場領 標)。 四、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校總務處總務長室。 五、開標地點:本校三樓會議室。 六、履約期限:決標日起7日內訂約,簽約次日開工,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完工。(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民俗節日、全國性選舉投票日及各級主管機關臨時公布放假者均不得展延)。 七、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八、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九、其他:請詳閱招標須知。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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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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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規福利豬舍基礎建設改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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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79-其他裝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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