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擴充期間:至116年12月31日以前。
(二)擴充金額:新臺幣45萬元。
(三)擴充項目及數量:本案契約之技術服務,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依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09400096190號函說明二規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5301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一號總務處營繕組
付款方式
附200元郵政匯票向本校總務處營繕組索取
開標地點
資格審查地點:本校行政大樓三樓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5301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一號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營業項目為「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電機工程」或「電子工程」或「冷凍空調工程」或「機械工程」擇一符合,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登記代碼「I101061」之公司或行號。
(2)技師(科別:「電機工程」或「電子工程」或「冷凍空調工程」或「機械工程」擇一符合,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2.廠商納稅證明:
3.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當年度會員證。
相關細節詳閱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郵購: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月5日止 (以寄達郵戳或本校總收發文日期為憑),將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已含回信郵資),以郵局匯票(指明「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為受款人),書明擬購之名稱、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一併以限時掛號或掛號郵寄至545301南投縣埔里鎮桃米里大學路一號,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總務處營繕組郵購領取。 (二)親自購買: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月5日止 (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止,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請至本校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出納組繳納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再持繳納收據至總務處營繕組領取文件。 (三)投標日期及地點: 投標文件請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6日上午11時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本校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1號總務處營繕組(以寄達郵戳為憑),逾期無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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