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ensy@ncn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得標廠商服務良好,於契約期滿,得與本校就契約期滿後2年內依原需求規格與本校逐年議約,後續擴充規格如與本案招標規格相同,則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其總金額不超新臺幣36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郵購或親自購買:自公告日起至領標期限前寄達或親至本校採購組購買,文件及圖說費新台幣200元整,郵購者請以郵局匯票,受款人抬頭為「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書明擬購之標案名稱,附聯絡電話並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足額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可裝A4文件之大小,貼妥快遞150元或限掛72元回郵,請自估郵寄時程),未附郵資不予寄送,寄至本校總務處採購組購買,每一郵購函限購一份;親自購買者請於上班時間內先至本校出納組繳款後憑據再至採購組購買(郵購或親自購買標單廠商請將繳費收據影本裝入標封內)。二、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領標期限前逕向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下載,文件及圖說費新台幣50元(採電子領標廠商請將採購系統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紙本放入標封,憑據未附得補送)。
開標地點
545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一號本校行政大樓3樓第一會議室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准登記或設立,營業項目為廢(污)水處理業(J101060)之合法廠商,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得非駐廠人員)需具備甲種電匠資格或乙級室內配線資格;駐廠人員之一需具備乙級以上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資格;投標時須提出資格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它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應繳之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3)相關從業人員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及勞保投保證明。(4)具有水處理污染防治或廢水處理相關代操作管理經驗之證明(檢附委託契約書或結算驗收證明書)。(5)服務建議1式10份(6)其餘應附文件詳投標須知及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電子領標請逕向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下載。二、親自購買或郵購請向本校總務處採購組以現金或匯票購買。
其他
一、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二、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校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校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更正說明
1.截止投標日期由108年6月25日上午11點修正至108年7月5日上午10點。
2.開標日期(資格審查)由108年6月25日下午2時,修正至108年7月5日上午11時。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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