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V1006-1 已決標公告

內政部106年度採購稽核小組暨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委外派遣人力案

內政部 決標日:105/12/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福騰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50,424
原始預算
$ 2,262,272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4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
機關代碼 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淑芳
聯絡電話 (02)23565497
機關代碼 3.1
單位名稱 總務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聯絡人 黃淑芳
聯絡電話 (02)23565497
傳真號碼 (02)23976874
電子郵件信箱 moi5059@mo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視廠商履約情形,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1年(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並以原契約條件及決標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26萬2,272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08 16:00
開標時間 105/12/08 16: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指派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六十四、 本案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具證明文件如下(各項證明文件如有非中文者,請隨文檢附中文譯本各1份): (一)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1.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人力派遣業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並應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完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委託代理授權書(如非負責人出席者應附)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8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
機關代碼 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淑芳
聯絡電話
(02)23565497
機關代碼
3.1
單位名稱
總務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聯絡人
黃淑芳
聯絡電話
(02)23565497
傳真號碼
(02)23976874
電子郵件信箱
moi5059@mo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視廠商履約情形,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1年(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並以原契約條件及決標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26萬2,272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08 16:00
開標時間
105/12/08 16: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指派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六十四、 本案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具證明文件如下(各項證明文件如有非中文者,請隨文檢附中文譯本各1份): (一)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1.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人力派遣業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並應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完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委託代理授權書(如非負責人出席者應附)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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