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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書面通知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惟保留擴充期間最多以5個月為限,並得按原契約規格及價金條件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處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採購科
履約期限
自108年4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行號:
(1-1)營業項目需包括「資訊服務」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並應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2)納稅證明文件
2.財團法人: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資訊服務」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法人登記證、組織章程、最近一期營業稅完(免)稅證明或具前規定完(免)稅證明以外之相關完稅替代文件。
3.人民團體: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資訊服務」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立案證書、組織章程、最近一期結算申報書等文件。
4.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關(構):應設有「資訊軟體」或「資訊處理」等相關系、所、中心,並應檢具學校或機關(構)出具之同意書。
附加說明
更正部分投標文件電子檔,
刪除"學校同意書"及抽換"空白經費分析"電子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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