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HT-NH012102 已決標公告

115年推動合作事業發展委託專業服務案

內政部 決標日:115/03/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14,505,320
原始預算
$ 30,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48.3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
機關代碼 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廖乃慧
聯絡電話 (02)23565497
機關代碼 3.1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聯絡人 廖乃慧
聯絡電話 (02)23565497
傳真號碼 (02)23976874
電子郵件信箱 moi2351@mo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保留自決標後至116年止之後續擴充之權利,由機關審酌實際履約情形,得按原契約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辦理議價程序,保留擴充金額以新臺幣3,000萬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8230 - 合作事業振興發展計畫(114年-117年)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12 17:00
開標時間 115/03/13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行號: (1-1)營業項目需包括「管理顧問業」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並應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登記資料代之。 (1-2)納稅證明文件 2.財團法人: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法人登記證、組織章程、最近一期營業稅完(免)稅證明或具前規定完(免)稅證明以外之相關完稅替代文件。 3.人民團體: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立案證書、組織章程、最近一期結算申報書等文件。 4.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公私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或學術研究機關: (後續請詳閱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4.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公私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或學術研究機關(構): (4-1)以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關(構)名義投標者:應設有「合作事業/合作經濟」或「社會企業」或「地方創生」等相關系、所、中心,並應檢具學校或機關(構)出具之接受委辦同意書。 (4-2)以公私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名義投標者: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合作事業/合作經濟」或「社會企業」或「地方創生」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學校出具之接受委辦同意書。 5.合作社章程具有接受政府機關委託代辦業務或與本案標的 相關之項目,並應檢具最新登記證、組織章程及最近一期 完(免)稅證明或前具規定完(免)稅證明以外之相關完稅 替代文件。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若屬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員或其關係⼈者,請填具「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員及關係⼈⾝分關係揭露表」(該表請⾄內政部政風處網站下載,下載路徑為 內政部政風處網站/ 為⺠服務 >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公職⼈員及關係⼈⾝分關係揭露公開專區 >(採購廠商及受補助個⼈團體)關係⼈⾝分揭露表下載專區)併投標文件放入標封內⼀併投標,未揭露者將依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理;前開揭露表將公告於「內政部全球資訊網-關係⼈⾝分揭露公開專區」供公眾線上查詢。 ⼆、因颱風等天災停⽌上班,截⽌投標⽇或開標⽇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本案等標期之四分之⼀(不⾜1⽇者以1⽇計)前,以書⾯向本部請求釋疑。 四、本部主辦單位聯絡電話:合作及⼈⺠團體司(資格、規格、履約內容) 張先⽣(02)2356-5426或秘書處(採購程序)廖⼩姐(02)2356-549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
機關代碼 3.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廖乃慧
聯絡電話
(02)23565497
機關代碼
3.1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聯絡人
廖乃慧
聯絡電話
(02)23565497
傳真號碼
(02)23976874
電子郵件信箱
moi2351@mo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保留自決標後至116年止之後續擴充之權利,由機關審酌實際履約情形,得按原契約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辦理議價程序,保留擴充金額以新臺幣3,000萬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8230 - 合作事業振興發展計畫(114年-117年)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12 17:00
開標時間
115/03/13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行號: (1-1)營業項目需包括「管理顧問業」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並應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登記資料代之。 (1-2)納稅證明文件 2.財團法人: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法人登記證、組織章程、最近一期營業稅完(免)稅證明或具前規定完(免)稅證明以外之相關完稅替代文件。 3.人民團體: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立案證書、組織章程、最近一期結算申報書等文件。 4.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公私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或學術研究機關: (後續請詳閱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4.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公私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或學術研究機關(構): (4-1)以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關(構)名義投標者:應設有「合作事業/合作經濟」或「社會企業」或「地方創生」等相關系、所、中心,並應檢具學校或機關(構)出具之接受委辦同意書。 (4-2)以公私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名義投標者: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合作事業/合作經濟」或「社會企業」或「地方創生」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學校出具之接受委辦同意書。 5.合作社章程具有接受政府機關委託代辦業務或與本案標的 相關之項目,並應檢具最新登記證、組織章程及最近一期 完(免)稅證明或前具規定完(免)稅證明以外之相關完稅 替代文件。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若屬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員或其關係⼈者,請填具「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員及關係⼈⾝分關係揭露表」(該表請⾄內政部政風處網站下載,下載路徑為 內政部政風處網站/ 為⺠服務 >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公職⼈員及關係⼈⾝分關係揭露公開專區 >(採購廠商及受補助個⼈團體)關係⼈⾝分揭露表下載專區)併投標文件放入標封內⼀併投標,未揭露者將依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理;前開揭露表將公告於「內政部全球資訊網-關係⼈⾝分揭露公開專區」供公眾線上查詢。 ⼆、因颱風等天災停⽌上班,截⽌投標⽇或開標⽇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本案等標期之四分之⼀(不⾜1⽇者以1⽇計)前,以書⾯向本部請求釋疑。 四、本部主辦單位聯絡電話:合作及⼈⺠團體司(資格、規格、履約內容) 張先⽣(02)2356-5426或秘書處(採購程序)廖⼩姐(02)2356-549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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