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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採購科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
(1-1)營業項目需包括「測繪業」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
「測繪業」應檢具效期內「測繪業登記證」,並應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2)納稅證明文件
2.財團法人: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法人登記證、組織章程、最近一期營業稅完(免)稅證明或具前規定完(免)稅證明以外之相關完稅替代文件。
3.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公私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或學術研究機關(構)。
(3-1)以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關(構)名義投標者:應設有與本案標的等相關系、所、中心,並應檢具學校或機關(構)出具之接受委辦同意書。
(3-2)以公私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名義投標者: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學校出具之接受委辦同意書。
4.人民團體: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立案證書、組織章程、最近一
期結算申報書等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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