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YH021702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合作社教育訓練數位教材製作案

內政部 決標日:111/03/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知識庫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00,000
原始預算
$ 1,3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
機關代碼 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怡秀
聯絡電話 (02)23565497
機關代碼 3.1
單位名稱 總務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聯絡人 陳怡秀
聯絡電話 (02)23565497
傳真號碼 (02)23976874
電子郵件信箱 moi6245@mo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3 10:00
開標時間 111/03/23 10:30
開標地點 本部3樓總務司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部總務司採購科(臺北市徐州路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次日起至111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行號: (1-1)營業項目需包括「資訊服務業」或「設計業」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並應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2)納稅證明文件 2.財團法人: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數位媒體設計」或「數位學習教育」或「合作經濟研究」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法人登記證、組織章程及最近一期完(免)稅證明或前具規定完(免)稅證明以外之相關完稅替代文件。 3.人民團體: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數位媒體設計」或「數位學習教育」或「合作經濟研究」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立案證書、組織章程、最近一期結算申報書等文件。 4.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關(構):應設有「數位媒體設計」或「數位學習教育」或「合作經濟研究」等相關系、所、中心,並應檢具學校或機關(構)出具之同意書。 5.合作社: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數位媒體設計」或「數位學習教育」或「合作教育」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並應檢具登記證、組織章程、最近一年度經主管機關考核評列為乙等以上之證明,及最近一期完(免)稅證明或前具規定完(免)稅證明以外之相關完稅替代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若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該表請至內政部政風處網站下載,下載路徑為 內政部政風處網站 / 為民服務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公開專區 > (採購廠商及受補助個人團體)關係人身分揭露表下載專區)併投標文件放入標封內一併投標,未揭露者將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理;前開揭露表將公告於「內政部全球資訊網-關係人身分揭露公開專區」供公眾線上查詢。 二、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本案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者以1日計)前,以書面向本部請求釋疑。 四、本部主辦單位聯絡電話: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資格、規格、履約內容)彭小姐(02)2356-5181或總務司(採購程序)陳小姐(02)2356-549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3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
機關代碼 3.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怡秀
聯絡電話
(02)23565497
機關代碼
3.1
單位名稱
總務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聯絡人
陳怡秀
聯絡電話
(02)23565497
傳真號碼
(02)23976874
電子郵件信箱
moi6245@mo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3 10:00
開標時間
111/03/23 10:30
開標地點
本部3樓總務司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部總務司採購科(臺北市徐州路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次日起至111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行號: (1-1)營業項目需包括「資訊服務業」或「設計業」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並應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2)納稅證明文件 2.財團法人: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數位媒體設計」或「數位學習教育」或「合作經濟研究」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法人登記證、組織章程及最近一期完(免)稅證明或前具規定完(免)稅證明以外之相關完稅替代文件。 3.人民團體: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數位媒體設計」或「數位學習教育」或「合作經濟研究」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立案證書、組織章程、最近一期結算申報書等文件。 4.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關(構):應設有「數位媒體設計」或「數位學習教育」或「合作經濟研究」等相關系、所、中心,並應檢具學校或機關(構)出具之同意書。 5.合作社: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數位媒體設計」或「數位學習教育」或「合作教育」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並應檢具登記證、組織章程、最近一年度經主管機關考核評列為乙等以上之證明,及最近一期完(免)稅證明或前具規定完(免)稅證明以外之相關完稅替代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若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該表請至內政部政風處網站下載,下載路徑為 內政部政風處網站 / 為民服務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公開專區 > (採購廠商及受補助個人團體)關係人身分揭露表下載專區)併投標文件放入標封內一併投標,未揭露者將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理;前開揭露表將公告於「內政部全球資訊網-關係人身分揭露公開專區」供公眾線上查詢。 二、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本案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者以1日計)前,以書面向本部請求釋疑。 四、本部主辦單位聯絡電話: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資格、規格、履約內容)彭小姐(02)2356-5181或總務司(採購程序)陳小姐(02)2356-549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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