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21號(活動中心3樓)
電子郵件信箱
t3011@nksh.ty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以新臺幣28萬3,000元整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21號(活動中心3樓)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21號(活動中心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21號(活動中心3樓)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為公司行號,營業項目須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並應
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納稅證明文
件:
a.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
b.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
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
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c.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
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
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
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
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d.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押標金及履保金等票據受款人請填「中華民國各界慶祝109年國慶
籌備委員會林清淇」。
2.如未派員到場參加開標,押標金票據須寄回者,請檢附足額之回
郵及信封,並載明寄件地址及名稱。
3.開標是日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及比、議價。
4.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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