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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電子郵件信箱
moi1728@moi.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得標廠商契約執行成效,依據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期限為1年,上限金額新臺幣98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採購科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行號:(1-1)營業項目需包括「資訊服務業」或「不動產業」等相關項目,並應檢具「公司證明登記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1-2)納稅證明文件
2.財團法人: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統計」、「資訊」、「地政」、「不動產」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法人登記證、組織章程、最近一期營業稅完(免)稅證明或具前規定完(免)稅證明以外之相關完稅替代文件。
3.人民團體: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統計」、「資訊」、「地政」、「不動產」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立案證書、組織章程、最近一期結算申報書等文件。
4.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關(構):應設有「統計」、「資訊」、「地政」、「不動產」等相關系、所、中心,並應檢具學校或機關(構)出具之同意書。
附加說明
1.本部主辦單位聯絡電話:總務司(採購程序)(02)2356-5307或地政司(資格、規格、履約內容)(02)2356-5267
2.下列專案本案廠商不得參加投標、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或協助投標廠商:本部108年不動產估價資料庫功能增修案及108年電腦大量估價模型建置成果監審案。
3.本採購採複數決標,分為2作業區,每1作業區決標予1家廠商,請於投標時於相關文件註明投標作業區;廠商如同時投標2作業區,應依招標文件相關規定分別投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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