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CC09 已決標公告

黎明辦公區禮堂表演廳觀眾席上部天花板施作防火漆工程

內政部 決標日:107/12/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家禾國際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83,679
原始預算
$ 1,400,000
底價金額
$ 1,250,000
決標折數
86.6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
機關代碼 3.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3 - 油漆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秀秋
聯絡電話 (04)22502333
機關代碼 3.1
單位名稱 黎明辦公區聯合管理委員會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
聯絡人 林秀秋
聯絡電話 (04)22502333
傳真號碼 (04)22502380
電子郵件信箱 chiou@land.mo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7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8 10:00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2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須具有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資格、油漆工程(E9010)。 ■屬綜合營造業者,請檢附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明 文件與營造業公會會員證之影本。 ■屬土木包工業者,依營造業法第11條有關營業地域之規定,限登記於臺中市、苗栗縣、南投線及彰化縣之業者投標,並請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及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明文件之影本。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最近一期完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於截標前寄達本部中部辦公室總務司採購科,逾時無效(以本部收文收件時間為憑),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標封套並請標示案件名稱及案號,誤寄文件,本部概不負責。 二、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問,請洽總務司採購科(採購程序)04-22502333或事務小組 (資格、規格及履約內容)04-2252914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
機關代碼 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秀秋
聯絡電話
(04)22502333
機關代碼
3.1
單位名稱
黎明辦公區聯合管理委員會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
聯絡人
林秀秋
聯絡電話
(04)22502333
傳真號碼
(04)22502380
電子郵件信箱
chiou@land.mo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7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8 10:00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2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須具有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資格、油漆工程(E9010)。 ■屬綜合營造業者,請檢附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明 文件與營造業公會會員證之影本。 ■屬土木包工業者,依營造業法第11條有關營業地域之規定,限登記於臺中市、苗栗縣、南投線及彰化縣之業者投標,並請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及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明文件之影本。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最近一期完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於截標前寄達本部中部辦公室總務司採購科,逾時無效(以本部收文收件時間為憑),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標封套並請標示案件名稱及案號,誤寄文件,本部概不負責。 二、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問,請洽總務司採購科(採購程序)04-22502333或事務小組 (資格、規格及履約內容)04-2252914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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