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5d0009 已決標公告

耐火爐加載設備維護保養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決標日:106/06/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奇研精工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58,000
原始預算
$ 700,000
底價金額
$ 675,000
決標折數
97.4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機關代碼 3.1.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彭婉蒂
聯絡電話 (02)89127890#221
機關代碼 3.1.7
單位名稱 安全防災組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3樓
聯絡人 彭婉蒂
聯絡電話 (02)89127890#221
傳真號碼 (02)89127837
電子郵件信箱 wp0331@abr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05 17:00
開標時間 106/06/06 10:3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萬5,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7/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如附加說明7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地點:本所討論室(二) 2.開標時間:106年6月6日10時30分整 3.餘詳招標文件 4.如對本採購案招標文件有疑問,請電洽本所秘書室彭婉蒂小姐,聯絡電話:02-89127890#221,或李其忠先生,聯絡電話06-2392755#1206 5.投標廠商報價逾預算金額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該廠商列為不合格標。 6.廠商與本所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向本所提出異議或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02 )提出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法務部調查局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檢舉電話: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檢舉信箱: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檢舉電話:02-29628888 7.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提供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件: 公司行號:營業項目需包括「機械或油壓安裝業」或「機械或油壓設計」或「機械設備製造業」或「機械批發業」或「機械或油壓製作」或「機械安裝業(在客戶處作業)」或「冷作工程業」或「冷作工程業(在客戶處作業)」或「電器批發業」或「機械器具零售業」或「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並應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完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廠商聲明書 (3)押標金票據或替代文件。 (4)委託代理(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 (5)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證明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銀行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未開立支票帳戶之財團、社團法人得免,但必須出具蓋妥印章之聲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彭婉蒂
聯絡電話
(02)89127890#221
機關代碼
3.1.7
單位名稱
安全防災組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3樓
聯絡人
彭婉蒂
聯絡電話
(02)89127890#221
傳真號碼
(02)89127837
電子郵件信箱
wp0331@abr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05 17:00
開標時間
106/06/06 10:3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萬5,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7/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如附加說明7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地點:本所討論室(二) 2.開標時間:106年6月6日10時30分整 3.餘詳招標文件 4.如對本採購案招標文件有疑問,請電洽本所秘書室彭婉蒂小姐,聯絡電話:02-89127890#221,或李其忠先生,聯絡電話06-2392755#1206 5.投標廠商報價逾預算金額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該廠商列為不合格標。 6.廠商與本所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向本所提出異議或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02 )提出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法務部調查局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檢舉電話: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檢舉信箱: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檢舉電話:02-29628888 7.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提供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件: 公司行號:營業項目需包括「機械或油壓安裝業」或「機械或油壓設計」或「機械設備製造業」或「機械批發業」或「機械或油壓製作」或「機械安裝業(在客戶處作業)」或「冷作工程業」或「冷作工程業(在客戶處作業)」或「電器批發業」或「機械器具零售業」或「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並應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完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廠商聲明書 (3)押標金票據或替代文件。 (4)委託代理(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 (5)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證明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銀行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未開立支票帳戶之財團、社團法人得免,但必須出具蓋妥印章之聲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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