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110-012 已決標公告

「緊急醫療救護智能平臺-救急救難一站通推動計畫」應用系統開發建置委外服務案

內政部消防署 決標日:110/02/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9,000,000
原始預算
$ 51,500,000
底價金額
$ 49,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
機關代碼 3.1.6
標的分類 勞務類842-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江元淞
聯絡電話 (02)89114119分機9422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1.6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緊急救護組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江元淞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89114119分機9422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89114272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w721101@nfa.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M110-012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緊急醫療救護智能平臺-救急救難一站通推動計畫」應用系統開發建置委外服務案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勞務類842-軟體執行服務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51,500,0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更正序號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1/26
招標資料:原公告日 110/01/25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2/18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2/19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第2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國內廠商應提出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上述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取代之)。 (二)國內廠商應提出最近1期納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如為免稅單位應出具主管機關同意之免稅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公告規定等標期內上班時間,以無記名方式向本署秘書室[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領取招標文件或郵遞領標,請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72元之回信郵資),寄達本署收發室(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並註明秘書室收,請於來文信封封面註明索取案號:[M110-012案招標文件],領標廠商如因郵資不足或未附回郵或本署公文處理所需之必要程序等致投標延誤,本署概不負責。 [其他]: 一、另廠商如對於機關訂定之招標文件規格內容如有疑義,應依採購法第41條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如有同法第75條之情形,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二、請多利用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 三、本案於110年1月25日建議書徵求文件重行上傳修正版本。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消防署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1-26T01:52:23+08:00
機關代碼 3.1.6
單位名稱 緊急救護組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聯絡人 江元淞
聯絡電話 (02)89114119分機9422
傳真號碼 (02)89114272
電子郵件信箱 w721101@nf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01/26
原公告日 110/0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2/18 17:00
開標時間 110/02/19 10: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第2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國內廠商應提出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上述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取代之)。 (二)國內廠商應提出最近1期納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如為免稅單位應出具主管機關同意之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公告規定等標期內上班時間,以無記名方式向本署秘書室[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領取招標文件或郵遞領標,請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72元之回信郵資),寄達本署收發室(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並註明秘書室收,請於來文信封封面註明索取案號:[M110-012案招標文件],領標廠商如因郵資不足或未附回郵或本署公文處理所需之必要程序等致投標延誤,本署概不負責。 [其他]: 一、另廠商如對於機關訂定之招標文件規格內容如有疑義,應依採購法第41條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如有同法第75條之情形,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二、請多利用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 三、本案於110年1月25日建議書徵求文件重行上傳修正版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消防署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2/18 17:00
開標日期 110/02/19 10:00
openfun_brief_type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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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fun_brief_category 勞務類842-軟體執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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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
機關代碼 3.1.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江元淞
聯絡電話
(02)89114119分機9422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1.6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緊急救護組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江元淞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89114119分機9422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89114272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w721101@nfa.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M110-012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緊急醫療救護智能平臺-救急救難一站通推動計畫」應用系統開發建置委外服務案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51,500,0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更正序號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1/26
招標資料:原公告日
110/01/25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2/18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2/19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第2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國內廠商應提出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上述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取代之)。 (二)國內廠商應提出最近1期納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如為免稅單位應出具主管機關同意之免稅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公告規定等標期內上班時間,以無記名方式向本署秘書室[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領取招標文件或郵遞領標,請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72元之回信郵資),寄達本署收發室(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並註明秘書室收,請於來文信封封面註明索取案號:[M110-012案招標文件],領標廠商如因郵資不足或未附回郵或本署公文處理所需之必要程序等致投標延誤,本署概不負責。 [其他]: 一、另廠商如對於機關訂定之招標文件規格內容如有疑義,應依採購法第41條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如有同法第75條之情形,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二、請多利用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 三、本案於110年1月25日建議書徵求文件重行上傳修正版本。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消防署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1-26T01:52:23+08:00
機關代碼
3.1.6
單位名稱
緊急救護組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聯絡人
江元淞
聯絡電話
(02)89114119分機9422
傳真號碼
(02)89114272
電子郵件信箱
w721101@nf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01/26
原公告日
110/0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2/18 17:00
開標時間
110/02/19 10: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第2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國內廠商應提出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上述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取代之)。 (二)國內廠商應提出最近1期納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如為免稅單位應出具主管機關同意之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公告規定等標期內上班時間,以無記名方式向本署秘書室[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領取招標文件或郵遞領標,請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72元之回信郵資),寄達本署收發室(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並註明秘書室收,請於來文信封封面註明索取案號:[M110-012案招標文件],領標廠商如因郵資不足或未附回郵或本署公文處理所需之必要程序等致投標延誤,本署概不負責。 [其他]: 一、另廠商如對於機關訂定之招標文件規格內容如有疑義,應依採購法第41條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如有同法第75條之情形,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二、請多利用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 三、本案於110年1月25日建議書徵求文件重行上傳修正版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消防署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2/18 17:00
開標日期
110/02/1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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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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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醫療救護智能平臺-救急救難一站通推動計畫」應用系統開發建置委外服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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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42-軟體執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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