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電子郵件信箱
alexia74828@nfa.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新臺幣310萬566元後續擴充1年之增購權,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第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依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第3條規定,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登記之證明
文件、加入登記所在地之相關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證明文件;依第4條規定
領有甲級承裝業(含)以上登記執照之證明文件。
(2)依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第4條規定,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登記之證明文件、加入相關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證明文件;
依第12條規定,維護範圍應包含:南投縣。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
1.對招標文件有疑問時,請電洽 049-2739-119#6206 黃惠琪(女)。
2.對招標文件有疑義時,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日期前,
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規定以書面請求釋疑;
如有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情形時,
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