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115-051 已截止

「防災協作中心防救災緊急維生設備-變頻式汽油發電機」共同供應契約財物採購案

內政部消防署 公告日:115/09/04 截止日:115/09/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6,250,000

押標金
$ 5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9/1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
機關代碼 3.1.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1 - 電動機, 發電機, 變壓器及其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書銘(規劃) 張霈存(招標)
聯絡電話 (02)89114119#6441 6110
機關代碼 3.1.6
單位名稱 災害管理組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聯絡人 許書銘(規劃) 張霈存(招標)
聯絡電話 (02)89114119#6441 6110
傳真號碼 (02)89114288
電子郵件信箱 hsing@nf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9/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9/11 17:00
開標時間 115/09/14 09:3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本署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消防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內政部消防署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007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本署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可供訂購之期間為決標次日起至116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請檢附上開相關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補充說明):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基隆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等各縣市各需求公所。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交貨日期-自訂購機關登入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訂之次工作日30個日曆天內交貨(外島地區為40個日曆天內);交貨時應檢附各交付項目之相關證明文件,外觀不得有污損、凹陷情形,並提供包裝(如有特殊需求,由訂購機關協調廠商另行約定交貨日期)。 一、廠商如對於機關訂定之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如有同法第75條情形,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二、本案不提供紙本領標,請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時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三、其餘受理廠商檢舉單位: (一)內政部政風處檢舉電話:1996、地址: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 (二)本署政風室檢舉電話:02-89114752、檢舉信箱:新店郵局10542號信箱、地址:231007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消防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9/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
機關代碼 3.1.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書銘(規劃) 張霈存(招標)
聯絡電話
(02)89114119#6441 6110
機關代碼
3.1.6
單位名稱
災害管理組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聯絡人
許書銘(規劃) 張霈存(招標)
聯絡電話
(02)89114119#6441 6110
傳真號碼
(02)89114288
電子郵件信箱
hsing@nf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9/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9/11 17:00
開標時間
115/09/14 09:3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本署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消防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內政部消防署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007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本署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可供訂購之期間為決標次日起至116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請檢附上開相關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補充說明):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基隆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等各縣市各需求公所。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交貨日期-自訂購機關登入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訂之次工作日30個日曆天內交貨(外島地區為40個日曆天內);交貨時應檢附各交付項目之相關證明文件,外觀不得有污損、凹陷情形,並提供包裝(如有特殊需求,由訂購機關協調廠商另行約定交貨日期)。 一、廠商如對於機關訂定之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如有同法第75條情形,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二、本案不提供紙本領標,請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時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三、其餘受理廠商檢舉單位: (一)內政部政風處檢舉電話:1996、地址: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 (二)本署政風室檢舉電話:02-89114752、檢舉信箱:新店郵局10542號信箱、地址:231007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消防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9/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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