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2 - 會計、審計及簿記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聯絡電話
(02)89114119#6138 644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2 - 會計、審計及簿記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本署第2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007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本署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至115年6月20日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會計師事務所。
檢附相關設立證明、會計師執業執照、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地點】-其他說明:22縣市及本署港務消防大隊。
一、廠商如對於機關訂定之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如有同法第75條情形,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二、本案不提供紙本領標,請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時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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