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1,0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秘書室採購科)
開標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本署第2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43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本署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期間履行採購標的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登記或設立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及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依招標文件備齊資格文件投標。相關文件如下:
(一)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上述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其他法人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二)投標廠商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備註:
一、本案前公開徵求期間之案名及案號:「臺灣特種搜救隊5G數位AI救援平臺」專案管理委託服務案(案號:G109-037)。
二、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經本署通知後始決標生效。另本案係屬延續性計畫,採分年編列預算,爰先辦理招標作業,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公告規定等標期內上班時間,以無記名方式向本署秘書室(採購科)〔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領取招標文件或郵遞領標;如採郵遞領標,請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72元之回信郵資),寄達本署收發室(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並註明秘書室收,請於來文信封封面註明索取案號〔G110-005案招標文件〕,領標廠商如因郵資不足或未附回郵或本署公文處理所需之必要程序等致投標延誤,本署概不負責。
【其他】:
一、本案採購內容如有需請教部分,請電洽049-2624999 梁隊長國偉。
二、另廠商如對於機關訂定之招標文件規格內容有疑義,應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如有同法第75條情形,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三、請多利用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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