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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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先至本署出納課繳納300元文件費後再至新市鎮建設組不具名領取
開標地點
105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105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營建署秘書室總收文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
2.廠商須檢附曾主辦或協辦土地開發、土地重劃、區段徵收等相關實績(須檢附驗收完竣證明書)。
3.辦理估價之不動產估價師需檢附估價相關實績(須檢附專案契約書或驗收完竣證明書)。
4.投標廠商具備之不動產估價師得採分包方式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所製作之服務建議書,必須照本投標須知、邀標書及契約(草案)所列之規定,以確保所提各項建議均可被充分瞭解,惟廠商仍可於邀標書之各項規定外,另行補充其認為重要且適當之材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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