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八德路二段342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87712345#273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luau690713@cpam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高雄新市鎮整體開發環境管理監測技術服務委託案(112年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新市鎮建設組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9-20&orgId=3.1.2&cno=1111189781&seq=01&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10/04 17: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10/05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B1第三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為本署權利,請得標廠商繳納契約金額之10%之履約保證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其他: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2年年度環境品質監測報告書經機關核備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為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技師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技師之執業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其技師科別應為環境工程科。
(二)環境檢測機構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環境監測技術性服務之法
人:
1.為營利事業機構者,須提供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2.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立大專院校,須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3.上開登記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須載有環境監(檢)測或空氣品質、河川水質、噪音振動等監測相關營業(或業務)項目。
上述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類似本案性質之已用印契約影本,至少1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三、廠商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 (一)依法免繳納營業稅者應附文件: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二)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立大專院校,得免附納稅證明文件。上列第2、3款,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本監測計畫各項檢驗測定業務中若為環保署公告之監測項目,廠商應具有環保署該類別許可證或得標後依規定委由取得環保署該類別許可證之機構辦理。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fetched_at
2022-09-22T11:44:28+08:00
機關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八德路二段342號
電子郵件信箱
luau690713@cpam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新市鎮建設組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9-20&orgId=3.1.2&cno=1111189781&seq=01&UpdSq=01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B1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為本署權利,請得標廠商繳納契約金額之10%之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2年年度環境品質監測報告書經機關核備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為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技師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技師之執業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其技師科別應為環境工程科。 (二)環境檢測機構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環境監測技術性服務之法 人: 1.為營利事業機構者,須提供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2.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立大專院校,須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3.上開登記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須載有環境監(檢)測或空氣品質、河川水質、噪音振動等監測相關營業(或業務)項目。 上述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類似本案性質之已用印契約影本,至少1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三、廠商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 (一)依法免繳納營業稅者應附文件: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二)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立大專院校,得免附納稅證明文件。上列第2、3款,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本監測計畫各項檢驗測定業務中若為環保署公告之監測項目,廠商應具有環保署該類別許可證或得標後依規定委由取得環保署該類別許可證之機構辦理。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招標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高雄新市鎮整體開發環境管理監測技術服務委託案(112年度)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勞務類8676-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openfun_source
https://pcc-api.openfun.app
openfun_original_filename
TIQ-1-70081037
openfun_canonical_filename
TIQ-1-70081037.xml
openfun_record_date
20220922
openfun_tender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tender?unit_id=3.1.2&job_number=1111189781
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