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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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簽約翌日起550日曆天內(不包括機關審查期間)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為國內各大專院校、公立研究機(關)構、或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機構、工(公)會、協會、學會、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均得投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1年6月27日截止
2.方式:(1)自行前往機關所在地領標(2)電子領標
3.提送招標文件:(1)詳投標須知(2)企劃書1式8份
4.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及地點:111年6月27日下午5時前送(寄)達
內政部營建署,逾期概不受理(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5.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均免繳
6.決標日期:本案開標日期係為資格標審查日期,內政部營建署
將依據廠商提送之應徵資格及企劃書審核,符合應選資格再訂
期通知備詢(資格文件若有不符合規定或欠缺者,不得補正,並
不得列入評審)。
7.餘未盡事項,詳投標須知、企劃書徵求說明書及契約書(草案)
等招標文件規定。
8.評選委員名單:
張委員之明
于委員維靜
王委員錫銘
詹委員加欣
步委員永富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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