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電子郵件信箱
n13c2@cpam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北區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1樓研考品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現金(請自備零錢)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肆拾貳萬元(票據受款⼈:營建署-北區⼯程處316專⼾)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曆天開工,並於開工日起18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乙等以上(含)冷凍空調業」,並檢附以下證件1.冷凍空調業登記證。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3.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等)4. 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有效會員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
2.地點:本署北區工程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1樓研考品管)
3.費用:標單費150元(光碟片含招標文件電子檔及施工規範)
4.本次空白標單中,工程編號:111-0100-0202-3010-0501 係沿用原工程編號,確為本次標案之空白標單,特在此說明。
5.投標注意事項
一、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名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標單郵資15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1樓研考品管。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二、預算金額:新臺幣8,400,000元整(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押標金:新臺幣42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填寫【內政部營建署】)。另若為線上繳納押標金,因作業流程因素,退還押標金之時程需要較多天數,合先敘明。
四、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五、〔其他〕:
(1)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營建署,電話02-22402911轉1010、傳真02-22404922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1樓。
(3)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地址: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及施工說明書。
(6)本次為第3次公開招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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