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0935417296@cpam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或通訊領標者,每份新台幣100元,請先到1樓行政室(出納)繳費並索取收據,並領取招標文件;郵購領標者(應自付回郵72元),請開立行庫/郵局匯票,抬頭為「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318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1樓服務台)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投標時應檢附:
(1)建築師證書影本。
(2)開業證書影本。
(3)有效期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2.室內裝修公司應提出: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影本(登記範圍須含「專業設計」)。
b.室內裝修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影本(登記資格須含「專業設
計」)。
c.有效期內之室內裝修公會會員證影本。
d.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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