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C303-01-08-6409-311-0 已決標公告

前鎮漁港多功能水產品運銷中心統包工程

內政部營建署 決標日:110/09/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48,500,000
原始預算
$ 2,048,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秀蘭
聯絡電話 (02)87712837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工務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聯絡人 王秀蘭
聯絡電話 (02)87712837
傳真號碼 (02)87712860
電子郵件信箱 lan2016@cpam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400,685,53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45.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29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0/05/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1樓為潔淨型早市漁貨批發市場,2至4樓為農漁產品商業展售、餐飲與魚文化推廣使用。1樓屋頂規劃有大型景觀休憩平臺(簡稱天際線廣場),作為停車、動線串連與觀光休憩使用。 本案預計改善過去卸魚及水產交易之作業環境及衛生條件,以滿足現代食品衛生安全所需,以及符合歐盟等國際衛生標準,區隔卸魚及批發零售場域、優化市場廢汙水系統。 此外,隨著漁業資源利用方式調整,漁業產業宜逐步朝六級化方向發展,以結合產、銷、用之思維,導入文化教育及休憩,拓展水產品之附加價值。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0元
系統使用費 160元
文件代收費 80元
總計 1,84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07 09:00
開標時間 110/10/07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B1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本署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870日曆天(餘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共同投標廠商: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 (一)廠商資格至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個別廠商(兼具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電器承裝業、乙等冷凍空調業)與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2.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電器承裝業、乙等冷凍空調業及開業建築師五家以內異業共同投標。 3.甲等綜合營造業(合於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電器承裝業、乙等冷凍空調業等三家以內專業廠商資格為分包商)與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二)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於得標後列入契約,如協議書內容與契約規定不符者,以契約規定為準。協議書內容須以中文書寫,且非經本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三)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單獨對本工程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之成員。 二、單一廠商投標: (一)廠商類別: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二)各類專業分包商: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 1.開業建築師 2.甲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 3.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4.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 三、設計廠商如為2名以上開業建築師組織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者,應由1名開業建築師具名參與投標,並負履約之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施工條件並無採用特殊工法、技術或設備,且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涉及廠商能力、人力及財務實績等已納評選項目,無需再訂定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0年12月29日(預定決標日110年11月29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0年9月29日至110年10月7日止。 2.地點:本署工務組(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3.費用:標單費800元,郵資210元。 4.方式:(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台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 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其它】: 1.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2.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台幣:20億4,850萬整。 3.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4.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5.本案係第2次招標,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署換領新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0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秀蘭
聯絡電話
(02)87712837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工務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聯絡人
王秀蘭
聯絡電話
(02)87712837
傳真號碼
(02)87712860
電子郵件信箱
lan2016@cpam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400,685,53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45.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29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0/05/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1樓為潔淨型早市漁貨批發市場,2至4樓為農漁產品商業展售、餐飲與魚文化推廣使用。1樓屋頂規劃有大型景觀休憩平臺(簡稱天際線廣場),作為停車、動線串連與觀光休憩使用。 本案預計改善過去卸魚及水產交易之作業環境及衛生條件,以滿足現代食品衛生安全所需,以及符合歐盟等國際衛生標準,區隔卸魚及批發零售場域、優化市場廢汙水系統。 此外,隨著漁業資源利用方式調整,漁業產業宜逐步朝六級化方向發展,以結合產、銷、用之思維,導入文化教育及休憩,拓展水產品之附加價值。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0元
系統使用費
160元
文件代收費
80元
總計
1,84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07 09:00
開標時間
110/10/07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B1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本署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870日曆天(餘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共同投標廠商: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 (一)廠商資格至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個別廠商(兼具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電器承裝業、乙等冷凍空調業)與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2.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電器承裝業、乙等冷凍空調業及開業建築師五家以內異業共同投標。 3.甲等綜合營造業(合於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電器承裝業、乙等冷凍空調業等三家以內專業廠商資格為分包商)與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二)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於得標後列入契約,如協議書內容與契約規定不符者,以契約規定為準。協議書內容須以中文書寫,且非經本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三)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單獨對本工程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之成員。 二、單一廠商投標: (一)廠商類別: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二)各類專業分包商: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 1.開業建築師 2.甲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 3.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4.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 三、設計廠商如為2名以上開業建築師組織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者,應由1名開業建築師具名參與投標,並負履約之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施工條件並無採用特殊工法、技術或設備,且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涉及廠商能力、人力及財務實績等已納評選項目,無需再訂定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0年12月29日(預定決標日110年11月29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0年9月29日至110年10月7日止。 2.地點:本署工務組(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3.費用:標單費800元,郵資210元。 4.方式:(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台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 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其它】: 1.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2.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台幣:20億4,850萬整。 3.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4.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5.本案係第2次招標,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署換領新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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