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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400,685,53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1樓為潔淨型早市漁貨批發市場,2至4樓為農漁產品商業展售、餐飲與魚文化推廣使用。1樓屋頂規劃有大型景觀休憩平臺(簡稱天際線廣場),作為停車、動線串連與觀光休憩使用。
本案預計改善過去卸魚及水產交易之作業環境及衛生條件,以滿足現代食品衛生安全所需,以及符合歐盟等國際衛生標準,區隔卸魚及批發零售場域、優化市場廢汙水系統。
此外,隨著漁業資源利用方式調整,漁業產業宜逐步朝六級化方向發展,以結合產、銷、用之思維,導入文化教育及休憩,拓展水產品之附加價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B1第3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本署總收文)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共同投標廠商: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
(一)廠商資格至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個別廠商(兼具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電器承裝業、乙等冷凍空調業)與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2.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電器承裝業、乙等冷凍空調業及開業建築師五家以內異業共同投標。
3.甲等綜合營造業(合於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電器承裝業、乙等冷凍空調業等三家以內專業廠商資格為分包商)與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二)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於得標後列入契約,如協議書內容與契約規定不符者,以契約規定為準。協議書內容須以中文書寫,且非經本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三)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單獨對本工程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之成員。
二、單一廠商投標:
(一)廠商類別: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二)各類專業分包商: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
1.開業建築師
2.甲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
3.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4.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
三、設計廠商如為2名以上開業建築師組織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者,應由1名開業建築師具名參與投標,並負履約之責。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施工條件並無採用特殊工法、技術或設備,且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涉及廠商能力、人力及財務實績等已納評選項目,無需再訂定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0年12月29日(預定決標日110年11月29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0年9月29日至110年10月7日止。
2.地點:本署工務組(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3.費用:標單費800元,郵資210元。
4.方式:(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台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
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其它】:
1.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2.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台幣:20億4,850萬整。
3.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4.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5.本案係第2次招標,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署換領新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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