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5500-0101-1005-1050 已決標公告

民雄頭橋地區都市計畫特II道路銜接13號(含13-2)道路工程暨雨水下水道工程二項合併

內政部營建署 決標日:112/06/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旭盛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6,600,000
原始預算
$ 436,398,100
底價金額
$ 436,300,000
決標折數
97.7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美慧
聯絡電話 (07)2212425#237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南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聯絡人 李美慧
聯絡電話 (07)2212425#237
傳真號碼 (07)2160292
電子郵件信箱 s10415@cpam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7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90元
系統使用費 89元
文件代收費 45元
總計 1,02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南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2樓發包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50元,設計圖費4470元,共計452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13 09:00
開標時間 112/06/13 09:3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18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書寫「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318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7/1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高雄郵局250號郵政信箱。2.專人送達: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1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之日起道路工程420工作天、雨水下水道工程300工作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無受停業處分 3.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4.無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因施工內容為工項單純且無特殊工法,故不設特定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期限:112年6月1日至112年6月13日上午9時整止。 (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至本處1樓行政室價購(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2樓發包室領取文件。 (2)郵購:招標文件光碟片50元,設計圖費4470元,郵資350元。 函購信內註明工程名稱、份數,附信封(28 × 39 公分)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連同招標圖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受款人請寫「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318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寄達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函購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據)。
其他 (1)開標時請廠商依投標須知授權規定派代表出席,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規定期限(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電話07-2212425、傳真07-2160292 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3)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工程名稱:1.民雄頭橋地區都市計畫特II道路銜接13號(含13-2)道路工程、2.民雄頭橋地區都市計畫特II道路及13-2號道路雨水下水道工程 (6)標案編號:1.道路工程:109-5500-0101-1005-1050、2.雨水下水道工程:109-5500-G201-1005-1050 (7)2案各別預算:1.道路工程:383,600,000 元、2.雨水下水道工程:52,798,100 元 (8)工期:自開工之日起道路工程420工作天、雨水下水道工程300工作天內竣工。 (9)民雄頭橋地區都市計畫特II道路銜接13號(含13-2)道路工程「廠商價購AC刨除料」637Tx70元/T=44,590元,「廠商價購舊有構造物剩餘鋼筋44,667kgx6元/kg=268,002元。民雄頭橋地區都市計畫特II道路及13-2號道路雨水下水道工程 「廠商價購AC刨除料」162Tx70元/T=11,340元。以上單價為固定,不因決標而調整,其價款於廠商估驗時依實做數量繳交本署。 (10)本工程二項合併招標,依據施工費之合計數決標,並按各項原預算所佔合併後總額比例分配契約金額,並依契約規定調整單價,合併訂立契約。 (11)本案係第2次修正後第2次招標,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次已領標之領標憑據參加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6/1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美慧
聯絡電話
(07)2212425#237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南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聯絡人
李美慧
聯絡電話
(07)2212425#237
傳真號碼
(07)2160292
電子郵件信箱
s10415@cpam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7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90元
系統使用費
89元
文件代收費
45元
總計
1,02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南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2樓發包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50元,設計圖費4470元,共計452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13 09:00
開標時間
112/06/13 09:3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18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書寫「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318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7/1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高雄郵局250號郵政信箱。2.專人送達: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1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之日起道路工程420工作天、雨水下水道工程300工作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無受停業處分 3.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4.無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因施工內容為工項單純且無特殊工法,故不設特定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期限:112年6月1日至112年6月13日上午9時整止。 (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至本處1樓行政室價購(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2樓發包室領取文件。 (2)郵購:招標文件光碟片50元,設計圖費4470元,郵資350元。 函購信內註明工程名稱、份數,附信封(28 × 39 公分)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連同招標圖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受款人請寫「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318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寄達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函購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據)。
其他
(1)開標時請廠商依投標須知授權規定派代表出席,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規定期限(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電話07-2212425、傳真07-2160292 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3)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工程名稱:1.民雄頭橋地區都市計畫特II道路銜接13號(含13-2)道路工程、2.民雄頭橋地區都市計畫特II道路及13-2號道路雨水下水道工程 (6)標案編號:1.道路工程:109-5500-0101-1005-1050、2.雨水下水道工程:109-5500-G201-1005-1050 (7)2案各別預算:1.道路工程:383,600,000 元、2.雨水下水道工程:52,798,100 元 (8)工期:自開工之日起道路工程420工作天、雨水下水道工程300工作天內竣工。 (9)民雄頭橋地區都市計畫特II道路銜接13號(含13-2)道路工程「廠商價購AC刨除料」637Tx70元/T=44,590元,「廠商價購舊有構造物剩餘鋼筋44,667kgx6元/kg=268,002元。民雄頭橋地區都市計畫特II道路及13-2號道路雨水下水道工程 「廠商價購AC刨除料」162Tx70元/T=11,340元。以上單價為固定,不因決標而調整,其價款於廠商估驗時依實做數量繳交本署。 (10)本工程二項合併招標,依據施工費之合計數決標,並按各項原預算所佔合併後總額比例分配契約金額,並依契約規定調整單價,合併訂立契約。 (11)本案係第2次修正後第2次招標,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次已領標之領標憑據參加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6/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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