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inyu@cpami.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B1第三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40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臺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個別廠商投標:具備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71)並兼具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E503011)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得單獨投標。
2.共同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與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得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特定資格:
1.工程經驗實績
(1)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廠商於本工程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單獨或組合後具有曾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建造,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1億9,274萬8,000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台幣4億8,187萬元。
2.財力資格(除註明合計者外,其餘均個別審查):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組合後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4,818萬7,000元證明文件,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組合後淨值合計不低於新台幣4,015萬5,833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因公告系統字數限制,餘詳投標廠商資格補充說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09年12月25日(預定決標日109年11月25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9年11月13日至109年11月25日止。(2)地點:本署工務組(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3)費用:標單費500元,郵資261元,設計圖費4215元,郵資321元。(4)方式:(一)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二)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三)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它
(1)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2)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規定期限(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3)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4)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備註:本案係第2次招標,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署換領新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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