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4000-0102-6506-1181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新店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新建工程第一標分支管網及用戶接管(含一期未納戶)後續工程

內政部營建署 決標日:109/12/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勤成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5,000,000
原始預算
$ 94,300,000
底價金額
$ 93,000,000
決標折數
80.6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洸榮
聯絡電話 (02)22404140#2005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聯絡人 劉洸榮
聯絡電話 (02)22404140#2005
傳真號碼 (02)22400176
電子郵件信箱 author991465@cpam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新北市政府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11元
系統使用費 41元
文件代收費 21元
總計 4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工務發包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二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1 17:00
開標時間 109/12/22 10: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70萬元整(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313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工務發包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43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內政部營建署工程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 2.共同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與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得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3.單獨投標:投標廠商同時具有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及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資格,得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工程主要廢、棄土計算來源依據營建署預算編列範例為下水道設施明挖施工及工作井開挖所產生之土石方,污水管線推進、埋設所產生之廢、棄土,其處理費用已包含在相關工項單價內。瀝青刨除料回收單價為100元/m3,本標瀝青刨除料數量為869.40m3,施工廠商購買瀝青刨除料回收料價款為:869.40m³*100元/m³=86,940元,不因廠商自行選用再生料而變動,此款項不因決標價所作之比例調整而變動。如因檢修前階段工程而產生之有價剩餘土石方,依已實作數量以80元/m³單價,計算繳交主辦機關價款,此款項由前階段工程廠商保留款支應。 二、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9年12月16日至109年12月21日止。 2.地點: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工務(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 3.費用: (1)分開購領:標單費300元,郵資170元;設計圖2,055元,郵資250元。 (2)合併購領:標單及設計圖2,355元,郵資40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親自購領者請自備零錢。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截止前辦公時間內(上午9:00~12:00及下午2:00~5:00)至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並貼足回信郵票(一律以快捷寄送),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313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三、招標文件送達方式: 1.親自送達: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下水道工程處 北區分處 工務) 2.郵遞:新北市中和區泰和街郵局第32號信箱 四、押標金:新臺幣肆佰柒拾萬元整(票據受款人:【內政部營建署313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五、其它: 1.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2.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3.檢舉信件 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洸榮
聯絡電話
(02)22404140#2005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聯絡人
劉洸榮
聯絡電話
(02)22404140#2005
傳真號碼
(02)22400176
電子郵件信箱
author991465@cpam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新北市政府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11元
系統使用費
41元
文件代收費
21元
總計
4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工務發包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二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1 17:00
開標時間
109/12/22 10: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70萬元整(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313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工務發包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43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內政部營建署工程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 2.共同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與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得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3.單獨投標:投標廠商同時具有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及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資格,得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工程主要廢、棄土計算來源依據營建署預算編列範例為下水道設施明挖施工及工作井開挖所產生之土石方,污水管線推進、埋設所產生之廢、棄土,其處理費用已包含在相關工項單價內。瀝青刨除料回收單價為100元/m3,本標瀝青刨除料數量為869.40m3,施工廠商購買瀝青刨除料回收料價款為:869.40m³*100元/m³=86,940元,不因廠商自行選用再生料而變動,此款項不因決標價所作之比例調整而變動。如因檢修前階段工程而產生之有價剩餘土石方,依已實作數量以80元/m³單價,計算繳交主辦機關價款,此款項由前階段工程廠商保留款支應。 二、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9年12月16日至109年12月21日止。 2.地點: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工務(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 3.費用: (1)分開購領:標單費300元,郵資170元;設計圖2,055元,郵資250元。 (2)合併購領:標單及設計圖2,355元,郵資40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親自購領者請自備零錢。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截止前辦公時間內(上午9:00~12:00及下午2:00~5:00)至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並貼足回信郵票(一律以快捷寄送),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313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三、招標文件送達方式: 1.親自送達: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下水道工程處 北區分處 工務) 2.郵遞:新北市中和區泰和街郵局第32號信箱 四、押標金:新臺幣肆佰柒拾萬元整(票據受款人:【內政部營建署313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五、其它: 1.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2.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3.檢舉信件 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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