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inyu@cpam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99,773,948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3,106,714,247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B1第2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臺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如下:
(一)個別投標廠商:甲等綜合營造業兼具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冷凍空調業。
(二)共同投標廠商: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冷凍空調業,得四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三)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分包商: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施工作業尚無採用特殊工法、技術或設備,且以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爰無須訂定投標廠商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1年5月20日(預定決標日111年4月20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1年1月19日至111年1月27日止。(2)地點:本署工務組(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3)費用:標單費1800元,郵資321元,設計圖費25410元,郵資1338元。(4)方式:(一)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二)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三)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它
(1)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2)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台幣:31億671萬4,247元整。(3)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4) 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本工程前於110年1月15日、110年1月26日、110年5月12日、110年5月21日、110年7月28日、110年8月13日公開招標,均未達法定家數流標,經召開檢討會議後,招標文件差異內容如下:
一、工程採購契約
1.第5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採預付款方式,預付款為契約總價15%以下,預付款金額上限已填列於補充施工說明書。
2.第7條履約期限之工程施工部分,於機關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25日內竣工(工期不計農曆除夕及春節、星期日200天)。
二、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1.評選項目「履約能力及職業安全衛生之過去績效:(1)近【10】年內完成與本工程規模相當、性質類似之具代表性完工工程實績(含公私部門)。」,變更為近15年,配分調整為15分。
2.評選項目「各項管理規劃」,配分調整為15分。
3.評選項目「創意承諾:(2)原設計圖號A9-1~24,未納入招標文件之系統櫃,投標廠商承諾同意無償納入施工範圍內一併施作。」,系統櫃已納入預算,爰刪除該項目。
三、原計畫減項項目納入工程範圍
1.辦公區域廠製美耐板櫥櫃
2.消防撒水設備
3.施工期間新增塔式吊車
四、發包施工費
由23億8,414萬5,850元調整為31億671萬4,247元,增加
7億2,256萬8,397元。
五、有關決標事項說明
本工程修正計畫案刻正辦理審議中。倘開標時尚未完成,本署得保留決標,保留期限至111年4月20日止,若保留決標期限已屆而修正計畫未獲核定,則予廢標。
備註:本案係第2次招標,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署換領新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