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5500-0101-6735-1110 已決標公告

臺南都會區北外環道路第2期新建工程等3項合併

內政部營建署 決標日:111/01/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瑞鋒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52,560,000
原始預算
$ 3,752,56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秀蘭
聯絡電話 (02)87712837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工務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聯絡人 王秀蘭
聯絡電話 (02)87712837
傳真號碼 (02)87712860
電子郵件信箱 lan2016@cpam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05
原公告日 110/1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0元
系統使用費 160元
文件代收費 80元
總計 1,84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1/11 09:00
開標時間 111/01/11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B1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本署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道路標(含防洪牆標):1045日曆天;管路工程:詳契約第六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工程實績: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之橋梁工程,其工程經費應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1.投標廠商單次工程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3.8億元,且該契約中投標廠商橋梁工程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6.9億元。 2.投標廠商累計工程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4.7億元,且各工程契約投標廠商累計橋梁工程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7.3億元。 (二)橋梁工程之契約結算金額等有關資料應填列於「工程實績詳細表」內,並應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如承辦民間工程,其文件須經公證或認證;如為外國工程實績,其文件須經該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且經中華民國駐外機構認證),以及可證實該工程為橋梁工程之相關證明文件(如契約或設計圖說等)。 (三)投標廠商須依上列工程實績規定填列「工程實績詳細表」,並將其裝入證件封內。 (四)工程實績相關證件如為影本,得標後須繳驗正本,如有不符,將取消其得標資格,並依規定陳報相關單位懲處。 三、本標案工程之採購不接受廠商共同投標,投標廠商應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備註】: 1.工程名稱:(1)臺南都會區北外環道路第2期新建工程、(2)鹽水溪永安橋至太平橋堤段整體改善工程及(3)161kV道爺~安南及69kV安南~興南線連接站及電纜管路新建工程。 2.標案編號:(1)107-5500-0101-6735-1110、(2)107-5500-G101-6735-1110及(3)4850970031。 3.本工程3項合併招標,(1)及(2)項工程合併訂約、第(3)項工程個別訂立契約。第(1)及(2)項工程得標廠商與本署簽約,第(3)項工程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簽約。 4.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1年4月13日(預定決標日111年3月14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0年12月7日至111年1月11日止。 2.地點:本署工務組(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3.費用:標單費1,500元,郵資276元,設計圖費10,755元,郵資471元。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台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 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其它】: 1.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2.本案工程企劃書所載金額不逾新台幣:3,752,560,000元。 3.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更正公告】: 1.更新:空白標單--臺南都會區北外環道路第2期新建工程檔案。 2.更新:設計圖共4張--臺南都會區北外環道路第2期新建工程檔案。 3.請電子領標廠商重新下載異動後電子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秀蘭
聯絡電話
(02)87712837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工務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聯絡人
王秀蘭
聯絡電話
(02)87712837
傳真號碼
(02)87712860
電子郵件信箱
lan2016@cpam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05
原公告日
110/1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0元
系統使用費
160元
文件代收費
80元
總計
1,84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1/11 09:00
開標時間
111/01/11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B1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本署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道路標(含防洪牆標):1045日曆天;管路工程:詳契約第六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工程實績: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之橋梁工程,其工程經費應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1.投標廠商單次工程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3.8億元,且該契約中投標廠商橋梁工程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6.9億元。 2.投標廠商累計工程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4.7億元,且各工程契約投標廠商累計橋梁工程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7.3億元。 (二)橋梁工程之契約結算金額等有關資料應填列於「工程實績詳細表」內,並應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如承辦民間工程,其文件須經公證或認證;如為外國工程實績,其文件須經該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且經中華民國駐外機構認證),以及可證實該工程為橋梁工程之相關證明文件(如契約或設計圖說等)。 (三)投標廠商須依上列工程實績規定填列「工程實績詳細表」,並將其裝入證件封內。 (四)工程實績相關證件如為影本,得標後須繳驗正本,如有不符,將取消其得標資格,並依規定陳報相關單位懲處。 三、本標案工程之採購不接受廠商共同投標,投標廠商應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備註】: 1.工程名稱:(1)臺南都會區北外環道路第2期新建工程、(2)鹽水溪永安橋至太平橋堤段整體改善工程及(3)161kV道爺~安南及69kV安南~興南線連接站及電纜管路新建工程。 2.標案編號:(1)107-5500-0101-6735-1110、(2)107-5500-G101-6735-1110及(3)4850970031。 3.本工程3項合併招標,(1)及(2)項工程合併訂約、第(3)項工程個別訂立契約。第(1)及(2)項工程得標廠商與本署簽約,第(3)項工程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簽約。 4.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1年4月13日(預定決標日111年3月14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0年12月7日至111年1月11日止。 2.地點:本署工務組(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3.費用:標單費1,500元,郵資276元,設計圖費10,755元,郵資471元。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台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 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其它】: 1.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2.本案工程企劃書所載金額不逾新台幣:3,752,560,000元。 3.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更正公告】: 1.更新:空白標單--臺南都會區北外環道路第2期新建工程檔案。 2.更新:設計圖共4張--臺南都會區北外環道路第2期新建工程檔案。 3.請電子領標廠商重新下載異動後電子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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