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4000-0101-0000-1680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霧峰區光復新村污水處理廠委託操作維護工作

內政部營建署 決標日:107/11/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運通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99,981
原始預算
$ 4,350,000
底價金額
$ 4,250,000
決標折數
72.9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督益
聯絡電話 (04)22188588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5F
聯絡人 陳督益
聯絡電話 (04)22188588
傳真號碼 (04)22188581
電子郵件信箱 dodo@cpam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11/16
原公告日 107/1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5F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標單費100元整(含電子檔案磁片及工作說明書)(2)郵資:由快遞公司到府收費(約為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11/28 09:00
開標時間 107/11/28 09:30
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3F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5F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委託操作維護期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為本署核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公司,其營業項目具有污(廢)水處理或環境工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07.11.15公告更正內容================= (1)本案取消後續擴充,並修正投標須知、契約相關內容。 (2)本案延長等標期至107年11月28日上午9時。 (3)本案開標時間更正為107年11月28日上午9時30分。 =================107.11.15公告更正內容================= (1)開標時請廠商依投標須知授權規定派代表出席,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依照契約第十條第八項規定
保險金額未達契約保險價金額度其價差應予扣除 。 (3)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為: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中區分處、工務電話(04)22188588、設計電話(04)22188575、傳真 (04)22188581、駐區政風(04)22188356、傳真(04)22188661 地址:台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5F。 (4)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2.法務部廉政署: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 3.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4.臺北市調查處:台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5.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5307。 6.內政部政風處:台北郵政8-82號信箱。 7.內政部營建署政風室:台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督益
聯絡電話
(04)22188588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5F
聯絡人
陳督益
聯絡電話
(04)22188588
傳真號碼
(04)22188581
電子郵件信箱
dodo@cpam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11/16
原公告日
107/1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5F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標單費100元整(含電子檔案磁片及工作說明書)(2)郵資:由快遞公司到府收費(約為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11/28 09:00
開標時間
107/11/28 09:30
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3F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5F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委託操作維護期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為本署核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公司,其營業項目具有污(廢)水處理或環境工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07.11.15公告更正內容================= (1)本案取消後續擴充,並修正投標須知、契約相關內容。 (2)本案延長等標期至107年11月28日上午9時。 (3)本案開標時間更正為107年11月28日上午9時30分。 =================107.11.15公告更正內容================= (1)開標時請廠商依投標須知授權規定派代表出席,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依照契約第十條第八項規定
保險金額未達契約保險價金額度其價差應予扣除
。 (3)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為: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中區分處、工務電話(04)22188588、設計電話(04)22188575、傳真 (04)22188581、駐區政風(04)22188356、傳真(04)22188661 地址:台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5F。 (4)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2.法務部廉政署: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 3.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4.臺北市調查處:台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5.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5307。 6.內政部政風處:台北郵政8-82號信箱。 7.內政部營建署政風室:台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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