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08309 已決標公告

有利於新市鎮發展產業檢討 --規劃淡海新市鎮特定區成為智慧城市之開發管理策略

內政部營建署 決標日:106/06/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國文化大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00,000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 2,9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高聿棻
聯絡電話 (02)87712936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新市鎮建設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6樓
聯絡人 高聿棻
聯絡電話 (02)87712936
傳真號碼 (02)87712739
電子郵件信箱 cathy@cpam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6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0 17:00
開標時間 106/07/11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以中華民國各地區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國內各大專院校、公立研究機(關)構。 (二)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機構、工(公)會、協會、學會、法人均得投標。 (三)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二、應備資格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之規定。另,如有合作機構共同辦理,應提具廠商合作意願書,且簽約後除有特殊原因經報本署同意外,不得任意撤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計畫主持人:1人。須具博士或副教授以上資格,或具備10年以上區域計畫、都市計畫、城鄉規劃、產業發展或不動產開發等相關工作經驗。 二、協同主持人:1人。須具備7年以上前項所列各領域相關工作經驗。 三、專任工作人員:至少2人,其中1人為專業經理,須碩士、規劃開發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3年以上工作年資。 四、兼任工作人員:至少3人以上,須學士、規劃開發相關科系畢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高聿棻
聯絡電話
(02)87712936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新市鎮建設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6樓
聯絡人
高聿棻
聯絡電話
(02)87712936
傳真號碼
(02)87712739
電子郵件信箱
cathy@cpam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6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0 17:00
開標時間
106/07/11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以中華民國各地區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國內各大專院校、公立研究機(關)構。 (二)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機構、工(公)會、協會、學會、法人均得投標。 (三)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二、應備資格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之規定。另,如有合作機構共同辦理,應提具廠商合作意願書,且簽約後除有特殊原因經報本署同意外,不得任意撤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計畫主持人:1人。須具博士或副教授以上資格,或具備10年以上區域計畫、都市計畫、城鄉規劃、產業發展或不動產開發等相關工作經驗。 二、協同主持人:1人。須具備7年以上前項所列各領域相關工作經驗。 三、專任工作人員:至少2人,其中1人為專業經理,須碩士、規劃開發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3年以上工作年資。 四、兼任工作人員:至少3人以上,須學士、規劃開發相關科系畢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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