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C106-0101-1306-0080 已決標公告

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公共設施工程(天然氣工程標)

內政部營建署 決標日:107/11/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欣屏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999,940
原始預算
$ 43,38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1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3 - 瓦斯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文香
聯絡電話 (07)2212425#236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南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聯絡人 陳文香
聯絡電話 (07)2212425#236
傳真號碼 (07)2160292
電子郵件信箱 s1wendy@cpam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45.4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30元
系統使用費 23元
文件代收費 12元
總計 26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南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2樓發包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200元,設計圖費400元,共計6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0 09:00
開標時間 107/11/20 09:3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1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書寫「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318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1/2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1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公用天然氣事業 1.公用天然氣事業供氣營業執照 2.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執照甲級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4.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08年1月29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2)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3)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臺幣4,300萬元整;工程企劃書所載金額不逾固定金額。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期限:107年11月12日至107年11月20日上午9時整止。 (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至本處1樓行政室價購(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2樓發包室領取文件。 (2)郵購:招標文件光碟片200元,設計圖費400元,郵資200元。 函購信內註明工程名稱、份數,附信封(28 × 39 公分)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連同招標圖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受款人請寫「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318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寄達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函購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據)。 【其他】: (1)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電話07-2212425、傳真07-2160292 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2)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3)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本工程得標廠商應價購AC路面剩餘價值44Tx70元/T=3,080元,以上單價為固定,不因決標而調整,其價款於估驗時依實做數量繳交本署。 (6)本案係第2次招標,前已購領招標文件廠商得持第1次的收據或電子憑據,向本署南區工程處換領第2次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文香
聯絡電話
(07)2212425#236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南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聯絡人
陳文香
聯絡電話
(07)2212425#236
傳真號碼
(07)2160292
電子郵件信箱
s1wendy@cpam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45.4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30元
系統使用費
23元
文件代收費
12元
總計
26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南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2樓發包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200元,設計圖費400元,共計6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0 09:00
開標時間
107/11/20 09:3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1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書寫「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318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1/2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1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公用天然氣事業 1.公用天然氣事業供氣營業執照 2.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執照甲級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4.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08年1月29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2)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3)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臺幣4,300萬元整;工程企劃書所載金額不逾固定金額。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期限:107年11月12日至107年11月20日上午9時整止。 (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至本處1樓行政室價購(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2樓發包室領取文件。 (2)郵購:招標文件光碟片200元,設計圖費400元,郵資200元。 函購信內註明工程名稱、份數,附信封(28 × 39 公分)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連同招標圖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受款人請寫「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318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寄達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函購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據)。 【其他】: (1)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電話07-2212425、傳真07-2160292 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2)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3)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本工程得標廠商應價購AC路面剩餘價值44Tx70元/T=3,080元,以上單價為固定,不因決標而調整,其價款於估驗時依實做數量繳交本署。 (6)本案係第2次招標,前已購領招標文件廠商得持第1次的收據或電子憑據,向本署南區工程處換領第2次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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