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4000010265131080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土城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新建工程第四標(後續工程)

內政部營建署 決標日:106/01/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裕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6,126,000
原始預算
$ 95,190,000
底價金額
$ 92,150,000
決標折數
82.6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嘉榮
聯絡電話 (02)22404140#2006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聯絡人 張嘉榮
聯絡電話 (02)22404140#2006
傳真號碼 (02)22400175
電子郵件信箱 a991341@cpam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新北市政府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5,19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400元
系統使用費 140元
文件代收費 70元
總計 1,61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F北區分處工務發包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3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4 10: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B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7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F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633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內政部營建署工程契約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共同投標:甲等綜合和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與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得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二、單得投標:投標廠商同時具有甲等綜合和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及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資格,得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購買瀝青混擬土回收價款: 455C.M3*100(=)45,500元 (單價不隨決標價調整) (二)它標預留銜接工作井鋼環材料回收價款: ∮2090工作井1座*31,300=31,300元 (單價不隨決標價調整) (三)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6年1月24日至106年2月13日止。 2.地點: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2樓)。 3.費用: (1)分開購領:標單費300元,郵資150元;設計圖1110元,郵資170元。 (2)合併購領:標單及設計圖1400元,郵資19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親自購領者請自備零錢。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上午9:00~12:00及下午2:00~5:00 )至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並貼足回信郵票(一律以快捷寄送),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313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2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四)招標文件送達方式: 1.親自送達: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 2.郵遞:新北市中和泰和街郵局第32號信箱 (五)押標金:新台幣肆佰柒拾萬元整(票據受款人:【內政部營建署313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六)其它:(1)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2)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3)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台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台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嘉榮
聯絡電話
(02)22404140#2006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聯絡人
張嘉榮
聯絡電話
(02)22404140#2006
傳真號碼
(02)22400175
電子郵件信箱
a991341@cpam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新北市政府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5,19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400元
系統使用費
140元
文件代收費
70元
總計
1,61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F北區分處工務發包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3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4 10: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B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7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F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633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內政部營建署工程契約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共同投標:甲等綜合和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與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得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二、單得投標:投標廠商同時具有甲等綜合和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及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資格,得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購買瀝青混擬土回收價款: 455C.M3*100(=)45,500元 (單價不隨決標價調整) (二)它標預留銜接工作井鋼環材料回收價款: ∮2090工作井1座*31,300=31,300元 (單價不隨決標價調整) (三)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6年1月24日至106年2月13日止。 2.地點: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2樓)。 3.費用: (1)分開購領:標單費300元,郵資150元;設計圖1110元,郵資170元。 (2)合併購領:標單及設計圖1400元,郵資19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親自購領者請自備零錢。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上午9:00~12:00及下午2:00~5:00 )至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並貼足回信郵票(一律以快捷寄送),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313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2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四)招標文件送達方式: 1.親自送達: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 2.郵遞:新北市中和泰和街郵局第32號信箱 (五)押標金:新台幣肆佰柒拾萬元整(票據受款人:【內政部營建署313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六)其它:(1)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2)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3)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台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台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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