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weydomi@cpami.gov.tw
洽辦機關
3.11.90.37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北區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先至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5樓出納繳納新臺幣300元費用,再持收據至4樓(建一隊)領取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B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4樓(建一隊)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署係依工程會範本採個案逐條修正,基於採購效率,本案以本署公布之技術服務契約規範進行招標作業。
廠商資格摘要
具備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且不在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
一、凡在國內領有開業證書之建築師,並為當年度直轄市或省(市)(縣)建築師公會會員。
二、室內裝修業需具備下列資格:
(一)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申請登記許可並領得室內裝修業登記證者。
(二)參與工作團隊成員需有辦理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
附加說明
一、裝修位置:地址為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東臨12公尺寬士東路200巷,西側與南側臨8公尺道路,北側與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第一辦公大樓相接,新建辦公廳舍為地上12層、地下3層,鋼筋混凝土造建物,本次係前開主體工程之室內裝修及相關設備工程。
二、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自行前往購領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向購領地點以無記名方式購領。費用新臺幣(以下同)300元整。(請先至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5樓出納繳納300元費用,再持收據至4樓建一隊領取)。
(2)通訊購領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在信封內書明採購標案名稱,附回郵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
掛號(郵資107元)或快捷信封郵資,連同領標費用300元「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4樓(建一隊)。
(3)電子領標方式: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三、送件截止期限及地點
(1)時間:106年4月17日17:00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署建築工程測量規劃設計第一隊。
(2)地點:本署建築工程測量規劃設計第一隊(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4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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