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10415@cpam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4,993,543元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5-C303-01-01-0901-111-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南區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2樓發包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光碟片200元,設計圖費3700元,共計3900元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98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書寫「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318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6/0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1樓服務台)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內政部營建署暨所屬各機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本招標案採水管、電氣、空調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並允許共同投標方式辦理,投標廠商資格如下:
1.個別廠商投標:兼具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乙等冷凍空調業。
2.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資格為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乙等冷凍空調業,得4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3.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分包商: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附加說明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07年6月6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2)決標方式: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就合於招標文件審查標準之及格廠商開價格標,採最低標決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期限:107年3月21日至107年3月28日上午9時整止。
(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至本處1樓行政室價購(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2樓發包室領取文件。
(2)郵購:招標文件光碟片200元,設計圖費3700元,郵資400元。 函購信內註明工程名稱、份數,附信封(28 × 39 公分)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連同招標圖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受款人請寫「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318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寄達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函購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據)。
【其他】:
(1)開標時請廠商依投標須知授權規定派代表出席,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電話07-2212425、傳真07-2160292 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3)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本案係修正後第2次招標,前已購領招標文件廠商得持修正後第1次的收據或電子憑據,向本署南區工程處換領修正後第2次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