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5500-0101-6709-1040-1 已決標公告

臺南市六甲西側外環道路(南段)委託鑽探作業

內政部營建署 決標日:105/10/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福地基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9,853
原始預算
$ 276,000
底價金額
$ 270,000
決標折數
74.0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宜旻
聯絡電話 (07)2212425#321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南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聯絡人 陳宜旻
聯絡電話 (07)2212425#321
傳真號碼 (07)2154077
電子郵件信箱 yimin810504@cpam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南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200元整、郵資72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7 17:00
開標時間 105/10/18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技師事務所 (三)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廠商 (四)以上之行業別營業項目應包括地質鑽探調查及試驗分析等相關項目者之證明文件影本(或依法可提供地質鑽探調查及試驗分析服務之法人或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洽購: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辦公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至本處1樓行政室價購(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3樓道南隊不具名領取文件。 2.郵購:招標文件費200元整、郵資72元整。函購信內註明書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cm)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不可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受款人請「內政部營建署」)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函購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證)。
其他 1.開標時請廠商依招標須知授權規定派代表出席,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它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本採購案接受疑義、異議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電話:07-2212425分機321、傳真:07-2151514、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3.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營建署政風室,檢舉信箱:台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本招標案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宜旻
聯絡電話
(07)2212425#321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南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聯絡人
陳宜旻
聯絡電話
(07)2212425#321
傳真號碼
(07)2154077
電子郵件信箱
yimin810504@cpam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南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200元整、郵資72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7 17:00
開標時間
105/10/18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技師事務所 (三)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廠商 (四)以上之行業別營業項目應包括地質鑽探調查及試驗分析等相關項目者之證明文件影本(或依法可提供地質鑽探調查及試驗分析服務之法人或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洽購: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辦公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至本處1樓行政室價購(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3樓道南隊不具名領取文件。 2.郵購:招標文件費200元整、郵資72元整。函購信內註明書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cm)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不可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受款人請「內政部營建署」)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函購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證)。
其他
1.開標時請廠商依招標須知授權規定派代表出席,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它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本採購案接受疑義、異議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電話:07-2212425分機321、傳真:07-2151514、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3.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營建署政風室,檢舉信箱:台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本招標案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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