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201R-0104-1501-0070 已決標公告

花蓮縣花蓮市南濱抽水站擴建及滯洪池工程設計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

內政部營建署 決標日:105/09/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武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000,000
原始預算
$ 19,2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8.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雅芬
聯絡電話 (02)22404140#5102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
聯絡人 黃雅芬
聯絡電話 (02)22404140#5102
傳真號碼 (02)22400176
電子郵件信箱 n1yfhwang@cpam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09/06
原公告日 105/08/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臺幣300元,郵資新臺幣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9/13 17:00
開標時間 105/09/14 10: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中華民國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營業項目具有土木、水利或環境工程等相關工程技術事項。投標廠商若與前述登記合格之公司或事務所作為協力廠商,應簽訂合作意願書,組成合作團隊,投標時應註明分包項目。 2.計畫主持人應具有土木或水利技師(大專以上畢業,具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之土木或水利技師,須曾辦理雨水下水道工程、抽水站、滯洪池工程規劃設計經驗)資格。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ㄧ、領標方式: 1.自行前往購領: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逕向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5樓),以無記名方式購領。 2.通訊購領: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依照招標公告規定辦理申購。 3.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廠商應依照主管機關電子採購作業辦法之規定辦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招標文件或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招標文件之工本費概不退還。如本案因故停標而重行標辦或變更招標文件,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署換取新招標文件。 5.本案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2-22404140分機5102 二、送件規定: 1.收件截止日期:服務建議書及投標文件收件截止日期以招標公告為準,逾時不予受理,原件不拆封退還。 2.收件地點: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5樓,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郵寄或專人送達)。 3.份數、封裝:服務建議書裝訂成冊印製15份(含電子檔光碟片2份)及投標資格證明文件;置於投標封內(若體積太大允許裝箱)密封後外貼「投標封」寄送。 4.倘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或當日遇本署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止收件日期,依序順延至次1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署不另通知)。 更正公告: 1.依本案投標須知第七十六項規定將「花蓮縣花蓮市雨水下水道系統檢討規劃(第2次)規劃報告」補充於招標文件內容,其餘依原招標公告辦理。 2.等標期延長5天為35天,截止投標時間為105年9月13日17時,開標時間為105年9月14日10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雅芬
聯絡電話
(02)22404140#5102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
聯絡人
黃雅芬
聯絡電話
(02)22404140#5102
傳真號碼
(02)22400176
電子郵件信箱
n1yfhwang@cpam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09/06
原公告日
105/08/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臺幣300元,郵資新臺幣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9/13 17:00
開標時間
105/09/14 10: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中華民國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營業項目具有土木、水利或環境工程等相關工程技術事項。投標廠商若與前述登記合格之公司或事務所作為協力廠商,應簽訂合作意願書,組成合作團隊,投標時應註明分包項目。 2.計畫主持人應具有土木或水利技師(大專以上畢業,具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之土木或水利技師,須曾辦理雨水下水道工程、抽水站、滯洪池工程規劃設計經驗)資格。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ㄧ、領標方式: 1.自行前往購領: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逕向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5樓),以無記名方式購領。 2.通訊購領: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依照招標公告規定辦理申購。 3.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廠商應依照主管機關電子採購作業辦法之規定辦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招標文件或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招標文件之工本費概不退還。如本案因故停標而重行標辦或變更招標文件,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署換取新招標文件。 5.本案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2-22404140分機5102 二、送件規定: 1.收件截止日期:服務建議書及投標文件收件截止日期以招標公告為準,逾時不予受理,原件不拆封退還。 2.收件地點: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5樓,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郵寄或專人送達)。 3.份數、封裝:服務建議書裝訂成冊印製15份(含電子檔光碟片2份)及投標資格證明文件;置於投標封內(若體積太大允許裝箱)密封後外貼「投標封」寄送。 4.倘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或當日遇本署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止收件日期,依序順延至次1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署不另通知)。 更正公告: 1.依本案投標須知第七十六項規定將「花蓮縣花蓮市雨水下水道系統檢討規劃(第2次)規劃報告」補充於招標文件內容,其餘依原招標公告辦理。 2.等標期延長5天為35天,截止投標時間為105年9月13日17時,開標時間為105年9月14日10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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