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C303-01-03-9204-111-0 已決標公告

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院舍遷建工程

內政部營建署 決標日:107/06/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猛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5,000,000
原始預算
$ 357,223,599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3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秀蘭
聯絡電話 (02)87712837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工務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聯絡人 王秀蘭
聯絡電話 (02)87712837
傳真號碼 (02)87712860
電子郵件信箱 lan2016@cpam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60,183,006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A.21.100.13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後續擴充時程:本工程履約期間。 二、後續擴充施作項目:詳招標文件中工程後續擴充施作項目及建議優先順序。 三、擴充項目總經費(含間接費用):12,375,141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0元
系統使用費 160元
文件代收費 80元
總計 1,84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8 09:00
開標時間 107/03/08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B1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786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5/1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63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個別廠商投標:兼具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乙等冷凍空調業。 (二)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資格為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乙等冷凍空調業,得4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三)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分包商: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非屬丁類工作場所,亦無採用特殊工法、技術或設備,上述依法登記開業之廠商,即已具有承攬能力,於全國皆有類似案例,故本案無需訂定廠商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07年5月17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7年2月26日至107年3月8日止。 2.地點:本署工務組(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3.費用:標單費700元,郵資276元,設計圖費9,840元,郵資490元。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本案電子領標之廠商得採電子投標方式投標,廠商應依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行之電子領投標相關規定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台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 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其它】: 1.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2.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台幣:353,600,000元整;工程企劃書所載金額不逾固定金額。 3.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4.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5.本案係第2次招標,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署換領新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秀蘭
聯絡電話
(02)87712837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工務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聯絡人
王秀蘭
聯絡電話
(02)87712837
傳真號碼
(02)87712860
電子郵件信箱
lan2016@cpam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60,183,006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A.21.100.13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後續擴充時程:本工程履約期間。 二、後續擴充施作項目:詳招標文件中工程後續擴充施作項目及建議優先順序。 三、擴充項目總經費(含間接費用):12,375,141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0元
系統使用費
160元
文件代收費
80元
總計
1,84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8 09:00
開標時間
107/03/08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B1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786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5/1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63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個別廠商投標:兼具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乙等冷凍空調業。 (二)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資格為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乙等冷凍空調業,得4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三)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分包商: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非屬丁類工作場所,亦無採用特殊工法、技術或設備,上述依法登記開業之廠商,即已具有承攬能力,於全國皆有類似案例,故本案無需訂定廠商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07年5月17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7年2月26日至107年3月8日止。 2.地點:本署工務組(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3.費用:標單費700元,郵資276元,設計圖費9,840元,郵資490元。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本案電子領標之廠商得採電子投標方式投標,廠商應依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行之電子領投標相關規定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台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 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其它】: 1.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2.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台幣:353,600,000元整;工程企劃書所載金額不逾固定金額。 3.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4.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5.本案係第2次招標,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署換領新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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