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內政部營建署 |
|---|---|
| 機關代碼 | 3.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1.2 |
| 單位名稱 | 建築工程組 |
|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 松山區 八德路二段342號 |
| 聯絡人 | 郭婕妤 |
| 聯絡電話 | (02) 22404156 #6211 |
| 傳真號碼 | (02) 22475554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8/09/16 10:00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代碼 | A.11.2.10 |
| 洽辦機關名稱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
| 原公告案號 | 97-B103-004-180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高雄市-苓雅區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件係契約變更案。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K1212***** |
| 廠商名稱 | 吳明杰建築師事務所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自然人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光復南路445號2F-1 |
| 廠商電話 | (02) 87801216 |
| 決標金額 | 2,382,685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履約起迄日期 | 098/03/18 - 108/11/15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103-C303-01-06-6408-218-1)「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辦公廳舍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契約變更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吳明杰建築師事務所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2,382,685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2,382,685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8/09/16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8/10/17 |
| 契約編號 | 103-C303-01-06-6408-218-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2,382,685元 |
|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 是 |
| 估算方式 | (一)工程施工中變更設計依原技術服務委託契約之服務費率按「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第二類所列各級費率95%核計。(超過預算額度之新增工程建造費用併原採購工程建造費用依原契約第5條規定辦理服務費給付。) (二)用地變更設計費依協商結果以87萬5,805元給付。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勞務案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1.2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內政部營建署 |
| 附加說明 | 一、本件本署全程代辦「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辦公廳舍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因洽辦機關用地變更計畫修正、配合工程變更設計及結算金額辦理技術服務工作項目及契約價金變更。 二、依政府採購法第47條第1款、細則第54條之1、契約第10條等有關規定,採不訂底價,依原契約費率辦理及協商結果議價、決標。 三、「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辦公廳舍自有化中程計畫」政府計畫管理資訊網標案案號:0985056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