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6-C303-01-07-9111-131-0 已決標公告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第一、第二辦公大樓整修及第一辦公大樓結構補強工程

內政部營建署 決標日:108/05/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慶耀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4,380,000
原始預算
$ 48,973,093
底價金額
$ 46,776,000
決標折數
94.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秋香
聯絡電話 (02)22402911#5608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北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聯絡人 吳秋香
聯絡電話 (02)22402911#5608
傳真號碼 (02)22465228
電子郵件信箱 chiu@cpam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884,338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A.11.10.7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24元
系統使用費 22元
文件代收費 11元
總計 257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北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北工組發包)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設計圖822元,標單300元,請自備零錢。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13 09:00
開標時間 108/05/13 10:00
開標地點 本署北區工程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B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貳佰肆拾肆萬捌仟元整(票據受款人:『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填寫【內政部營建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北工組發包)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為下列之一廠商: (一)個別廠商投標:乙等綜合營造業兼具乙級電器承裝業、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二)共同投標廠商資格為: 乙等綜合營造業、乙級電器承裝業、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得三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三)乙等綜合營造業與分包商:乙等綜合營造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備註】: 一、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08年8月31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二、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8年5月6日至截標日止。 2.地點:本署北區工程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 3.費用: (1)標單費300元(光碟片含招標文件電子檔及施工規範)。 (2)設計圖822元。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標單郵資150元。設計圖郵資250元,以上兩項合購,郵資25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三、預算金額:新臺幣四八、九七三、0九三元整(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四、押標金:新台幣貳佰肆拾肆萬捌仟元整(票據受款人:『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填寫【內政部營建署】)。 五、決標方式:採異質工程採購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就合於招標文件審查標準之及格廠商開價格標,採最低標決標。 六、
其他 (1)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電話02-22402911轉5611、傳真02-22465228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並請於108年5月8日前提出疑義。 (3)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10055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及補充施工說明書。 (6)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1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秋香
聯絡電話
(02)22402911#5608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北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聯絡人
吳秋香
聯絡電話
(02)22402911#5608
傳真號碼
(02)22465228
電子郵件信箱
chiu@cpam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884,338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A.11.10.7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24元
系統使用費
22元
文件代收費
11元
總計
257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北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北工組發包)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設計圖822元,標單300元,請自備零錢。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13 09:00
開標時間
108/05/13 10:00
開標地點
本署北區工程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B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貳佰肆拾肆萬捌仟元整(票據受款人:『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填寫【內政部營建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北工組發包)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為下列之一廠商: (一)個別廠商投標:乙等綜合營造業兼具乙級電器承裝業、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二)共同投標廠商資格為: 乙等綜合營造業、乙級電器承裝業、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得三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三)乙等綜合營造業與分包商:乙等綜合營造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備註】: 一、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08年8月31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二、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8年5月6日至截標日止。 2.地點:本署北區工程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 3.費用: (1)標單費300元(光碟片含招標文件電子檔及施工規範)。 (2)設計圖822元。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標單郵資150元。設計圖郵資250元,以上兩項合購,郵資25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三、預算金額:新臺幣四八、九七三、0九三元整(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四、押標金:新台幣貳佰肆拾肆萬捌仟元整(票據受款人:『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填寫【內政部營建署】)。 五、決標方式:採異質工程採購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就合於招標文件審查標準之及格廠商開價格標,採最低標決標。 六、
其他
(1)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電話02-22402911轉5611、傳真02-22465228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並請於108年5月8日前提出疑義。 (3)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10055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及補充施工說明書。 (6)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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