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3南投縣水里鄉中山路1段515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內政部營建署訂定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廠商。
2. 營業項目須具有乙等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資格封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建請加蓋廠商登記印鑑及負責人印章)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依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冷凍空調業非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許可,領有登記證書,並於一個月內加入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不得營業。)
3.納稅證明影本: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絶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決標次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80 】日內竣工,且施工期間廠商應配合機關相關展覽或活動。
二、審查作業說明:
(一)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公開招標)決標方式辦理,一次投標分段開標,依序辦理資格審查、召開審查會、開價格標。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第二階段為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會,審查合格廠商機關將通知參加第三階段價格標開標。
(二)參與投標廠商須準備「110年度水里訓練中心冷氣設備改善工程」工程企劃書一式9份。
(三)廠商交付之工程企劃書為本案審查之主要依據,廠商須依規定之章節順序製作服務建議書,提供完整詳實之資料,若有額外之補充與建議,可於適當位置另作註解或另闢章節加以說明,惟不得變更本服務建議書說明所規定之服務建議書內容順序。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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