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c850316@ktnp.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出納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電子領標。2.親購: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
開標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會議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收發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上午8時至109年1月1日上午8時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屬保全業之廠商均可參加投標。投標文件應附具下列文件,相關文件並應預先填妥簽署: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資料影本(廠商得列印已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影本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票據交換機構開立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並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及經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簽章。
4、投標廠商聲明書、委託代理授權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作業。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2.開標時間:106年12月12日上午11時整假本處行政中心會議室辦理,請投標廠商派員準時參加開標作業。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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