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aeccool@ktnp.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出納室-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面購: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2.郵購:將文件費用(郵局匯票)新台幣300元整及回郵信封(附郵資72元)寄至本處。信封上請註名郵購105年度「社頂研究站梅花鹿復育區圍網設施整修及棲地維護工作」委辦勞務招標文件。3.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0元整,電子收費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
開標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會議室-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收發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起至105年11月30日完成圍網維護、樑柱替換與扶正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以上綜合營造業,備齊下列規定證件均可參加投標:
1.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承攬工程手冊(登記證書、負責人照片、負責人印鑑、公司(廠)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照片、專任工程人員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簽名、異動事項、獎懲紀錄、主管機關複查及抽查紀錄之全部頁數,包含空白頁)。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繳稅款書收據聯或主管機關稽徵機關核章之主最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切結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均置入投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2.為配合業務急需,本案業經簽陳奉准,第1次公告招標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報價單時,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比價或議價方式辦理。
3.需求單位及連絡人:本處保育研究課-王弘毅,聯絡電話:08-8861321轉247。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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