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aeccool@ktnp.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出納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面購: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2.郵購:將文件費用(郵局匯票)新台幣300元整及回郵信封(附郵資72元)寄至本處。信封上請註名郵購105年度「墾丁國家公園琅嶠鷹季及台灣四極點‧點亮希望-鵝鑾鼻燈塔宣導活動規劃執行」委辦勞務招標文件。3.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0元整,電子收費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
開標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會議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收發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履約期限
自契約生效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法人或團體(含私立學校)、自然人等備齊招標文件規定資格證件均可投標,請詳閱投標廠商評選須知第壹條說明: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資料影本(廠商得列印已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影本代之)法人機構團體、學校須附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公函影本;自然人須檢附身份證件正、反面影本。
(二)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自然人須檢附最近一期所得稅申報繳款資料證明。其免納稅機構、學校須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切結書、計畫主持人同意書。
以上參選證明文件(一)~(二)項均得以影本查驗,如有偽造情事,需自負法律責任。
附加說明
1.本案採1次投標,分段開標作業。開標時間105年09月06日10時整,當日進行資格文件審查作業,資格審查完成後,當日合格廠商即進行參加後續廠商簡報詢答及服務建議書評審相關作業,廠商須派員參加。
2.需求單位及連絡人:本處解說教育課-馬協群,聯絡電話:08-8861321轉25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