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依原契約費率與廠商辦理後續契約擴充(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擴充金額上限為150萬元;擴充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出納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面購: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整。2.郵購:將文件費用新臺幣300元及郵資72元、大型回郵信封(請寫郵遞區號及收件人姓名地址)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郵寄至「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時間以郵戳為憑。郵件信封上請註明郵購「112~114年園區土木工程委託技術服務(開口契約)」招標文件。3.電子領標:文件費新臺幣0元整,電子收費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
截止投標
112/08/30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2/08/31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2/08/31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2/08/31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8)8861321#298))
開標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會議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由專人或郵寄送達本處總收發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或結構等科別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二、廠商須繳驗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已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影本代之)有關單位核發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屬工程顧問公司則需另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90年11月14日以後新設立之公司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機關團體法人立案證書,屬「自然人」者,檢附身分證影本。
2.納稅證明。
3.本案之主持人、協同主持人或計畫經理人專業證照等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
附加說明
需求單位及聯絡人:環境維護課、陳茂昌、(08)8861321轉31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30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2/08/31 17:00截止投標)